完人法典

完人法典指的是英囯斯賓提出的,他反對功利意義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有人認為該原則意義模糊,不具有確定性與普遍件,不能作為道德原則。道德法則應當有一種絕對不變的標準。它不是現有的人的行為規則的法典,而是應有的人的行為規則的法典。《完人的法典》它應排除各種邪惡的條件,成為理想社會的人的行為的準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完人法典
  • 屬性:哲學名詞
理想社會與現實的社會有關係,實現理想 社會有四個條件:正義、消極的仁慈,積極的仁慈和合理的自愛,其中以正義為最重要。只要從正義的道德規則出發一個自己能得到幸福。同時也小減少他人獲得幸福的機會,社會就可以達到平等與自由,個人也就合於現今的條件成為完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