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翔鳳(清中葉經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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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翔鳳,(1779~1860) 清中葉經學家。字於庭,一字虞庭,江蘇長洲(今蘇州)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宋翔鳳
  • :於庭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日期:1779年
  • 逝世日期:1860年
宋翔鳳,嘉慶五年(1800)舉鄉試,後即以舉人詮選,歷官江蘇泰州學正、安徽旌德訓導、湖南新寧知縣等。晚年以知州致仕,著述課徒,優遊林下。鹹豐九年(1859),以中舉歷時六十年,加授知府銜。為學始自文字訓詁入,早年師從其舅父莊述祖,得常州莊氏今文經學之傳,進而探求諸經微言大義。認為所謂“微言”,“即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所謂“大義”,“即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而諸經的微言大義,為兩漢博士所傳,因之主張“理兩漢之遺業,追群師之緒論“(《樸學齋文錄》卷一《答段若膺大令書》)。一生以此為職志,孜孜以求,老而彌篤,成為清今文經學派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其學推尊漢儒,表彰今文家說,但不薄宋儒。於朱熹之學,評為“繼往開來,非他儒所能及”。而於陸九淵、王守仁,則頗有微辭。認為陸九淵立異朱熹,“師心自用,輕侮聖言”,不可與朱熹之學同日而語。王守仁調停朱陸,杜撰《朱子晚年定論》,實是牽強附會(《過庭錄》卷十二《道學》)。早年究心名物訓詁,主要著述有《論語鄭氏注》、《孟子劉注》、《小爾雅訓纂》、《四書釋地辨證》、《五經要義》等。嘉慶二十五年,合為《浮溪精舍叢書》刊行。後探求義理,專意微言大義的闡發,則撰有《大學古義說》、《論語說義》、《周易考異》、《尚書略說》、《尚書譜》、《孟子趙注補正》、《四書纂言》等。鹹豐三年(1853),合畢生治學所得,輯為《過庭錄》16卷。詩文雜著,分別集為《樸學齋文錄》、《憶山堂詩錄》刊行。所著經學諸書,得同時及後世學者推重,多輯入《皇清經解》及其續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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