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履歷
1997年12月至2002年9月,在
雙流縣公安局工作;
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雙流縣委組織部工作;
2005年6月至2008年2月,任雙流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任雙流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縣委組織員;
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任雙流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科長、縣委組織員;
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雙流縣西航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任雙流縣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任雙流區政府應急辦主任;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雙流區黃水鎮黨委書記;
2019年12月至-2020年民愚碑9月,任雙白拜臘催流區怡心街道黨工委書記。
2020年9月,成都市雙流區怡心街道黨工委原書記宋曉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料灶槳籍和公職。
人物事件
2020年03月10日,據成都市紀委監委微信訊息,雙流區怡心街道黨工委書記宋曉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宋曉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說習,法紀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鍵說奔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宋曉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贈府祖騙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和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由雙流區紀委給予宋曉東開除黨籍處分;雙流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尋潤婚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