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帝誅劉湛案,發生於劉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文帝誅劉湛案
- 涉及人物:宋文帝
- 發生年代:劉宋
- 出處:《宋書·劉湛傳》
案件記載
這是發生於劉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的一件大案。時文帝之弟彭城王劉義康任司徒、錄尚書事、大將軍,總攬朝政,勢傾天下。太子詹事劉湛,原與文帝寵臣尚書僕射殷景仁交友,後因爭寵爭權,關係惡化,他企圖依靠劉義康的權勢來傾軋景仁,便推崇義康,並以義康為核心,組織起一個政治集團,成員有司徒左長史劉斌、大將軍從事中郎王履、大將軍主簿劉敬文、祭酒孔胤秀等人。文帝很快便覺察到這個集團的存在,猜忌之心由此產生,文帝為防止發生動亂。先發制人,召義康進宮,軟禁起來,然後派出禁兵,逮捕劉湛及其黨羽,押付廷尉獄中,下詔將湛處以死刑,就在監獄中執行,並將劉湛的三個兒子也殺害,湛弟劉素任黃門侍郎,被徙到廣州,其黨羽劉斌、劉敬文、孔胤秀等也都被誅殺,王履靠了其叔父光祿大夫王球的庇護,免死廢黜於家。義康是皇弟,不便加誅,文帝派人宣旨告以劉湛等罪狀,義康就上表請求遜位。文帝改授劉義康江州刺史,出鎮豫章,實際上將他長期軟禁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