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俊(西安市周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宋志俊,西安市周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2019年10月,宋志俊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志俊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西安市周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人物事件

2008年2月13日,楊某被尋釁滋事案發後,時任馬召派出所所長宋志俊將該起刑事案件降格處理。
2013年4月18日,時任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宋志俊,在辦理“4·18故意傷害案”中,主觀臆斷,不重證據,輕率認為無犯罪行為人王某涉嫌刑事犯罪,無正當理由對主犯朱某不執行拘留而變更為取保候審,時任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張養根未能提出反對意見,時任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杜存良雖提出異議但未能堅持原則,屬隨意變更強制措施型“警傘”“庸傘”。
2019年10月,宋志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