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
- 作者:趙佶
柳存仁先生於《道藏本三聖注道德經之得失》一文中講到:“如純以理論言之,徽宗之見解,仍出唐玄、明祖二人之上,而能抉道家之竅。”①且在《道藏本三聖注道德經會箋》中他又評價道:“竊嘗以為諸注中宋徽宗與王元澤(霧)獨能知道家義,字裡行間,不無為之游揚之處。"@任繼愈先生亦在《道藏提要》中轉引《續修四庫全書提要》的觀點評論道:“雖謂老子注書自名為經,未免拘於成見。而跪求食於母。亦沿明皇之誤,而以由解道,以得解德,唯阿同聲,善惡一性,皆依古宜,不是赴會。”⑨由此可見,現代學者多對《御解》予以較高的評價。
徽宗對於“道論"、人性論與修養功夫論的認識十分深刻,融通儒道的語言水平可以說不亞於當時的其他學者。如徽宗在《御解》中常引《孟子》中的“氣論”與《老子》的“專氣至柔"說相調和,且時引《周易》經傳中的語句詮釋《老子》之道,不但如此,其以《莊》釋《老》之例中亦頗有見地。除此之外,徽宗《御解》中也體現出他超凡的邏輯思維,特別是對於“物”、“象”之間的關係分析,與近代的某些哲學思想有許多相近之處。而其對於“魂”與“魄"的詮釋,與西方近代心理學派榮格的思想最為接近。④依照榮格的理解:魂是指人的正常意識狀態,即所謂“陽”,而魄是人的潛意識狀態,即所謂“陰”,還常以“魂”與“魄”代表人類的動物性。徽宗所用的名詞,雖然與近現代學者大相逕庭,但他對於魂、魄的了解之深已超越近代許多學者。例如,他在《御解》中云:“魄,陰也,麗於體而有所指……魂,陽也,托於氣而無不之。”這是道家對“魂’’與“魄"的舊定義。又徽宗云:“愚者,役己於物,失性於俗,無一息之頃而記憶體乎神。馳無窮之欲,外喪其精,魂反從魄,形反累神,而下與萬物俱化,豈不惑焉?"⑤其所謂“魂反從魄,形反累神”,也就是近現代分析心理學家所說的理性被潛意識所驅使而不自覺的狀態。對此,柳存仁先生認為宋代雖然繼承了唐代以來的內丹學說精蘊,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和一部著作能像宋徽宗在《御解》中一樣將“魂"與“魄”分析的如此透徹與精闢。
雖然宋徽宗在哲學上繼承發展老子與道家思想,但宋徽宗卻很少關注老子治國方面的思想,在政治主張上卻因厭煩政黨之爭,在《御解道德真經》中,將“無為”闡釋成消極地順應自然,主張不廢一物、不立一物,完全放棄有為。宋徽宗對神宗以來的“變法”與反“變法”之爭感到非常的厭倦。他注釋《老子》第60章“治大國,若烹小鮮”說:“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惑。是以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25]宋徽宗明確反對“治大國而數變法”,這的“變法”不光是指王安石立新法,也包括司馬光等人廢新法,立與廢都是“變法”都是“有為”。宋徽宗既不同意立新法,也不同意廢新法,而主張既不立也不廢,也就是維持現狀。他注釋《老子》首章“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說:“不立一物,茲謂常無;不廢一物,茲謂常有。”[26]不立、不廢,完全付之自然。但現實情況是新黨、舊黨的政治鬥爭已愈演愈烈。宋徽宗不去想辦法調和矛盾,而是以“無為”為藉口任由矛盾發展,結果使政治變得愈來愈黑暗,最終導致了北宋的滅亡。當然,宋徽宗的這種認識,不僅出於對無為的消極理解,還有一層政治上的原因。哲宗死後,變法派代表人物,宰相章是堅決反對宋徽宗即位的,向皇后、宋徽宗同屬舊黨無疑。因此,宋徽宗反對王發石變法,也是可以理解的。王安石學派在闡釋《老子》時,尚能主張無為而不廢於有為從而達到無不為,可嘆這位立志要發黃老千年不傳之秘的宋徽宗,卻恰恰把黃老思想中最為可取的核心給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