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祥,原黃岡市黃州區禹王街道東湖村原黨支部書記。
2019年11月7日,宋安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人物履歷,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曾任黃岡市黃州區禹王街道東湖村原黨支部書記。
開除黨籍
2019年11月7日,經黃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黃州區禹王街道東湖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宋安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宋安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本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村集體資金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資金犯罪;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夥同他人騙取村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占犯罪。
宋安祥身為共產黨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毫無黨性原則,民眾觀念淡漠,喪失黨員先鋒模範帶頭作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錯誤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