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學民(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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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學民,漢族,1967年10月生,全日制大學學歷(山東大學套用化學系套用化學專業),籍貫/出生地山東利津,1990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學民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7年10月
工作簡歷,任免信息,工作分工,

工作簡歷

1986年9月—1990年7月,山東大學套用化學系套用化學專業學習;
1990年7月—1995年5月 利津縣油脂化工廠質檢科長;
1995年5月—1996年6月 利津縣人民檢察院控申科工作;
1996年6月—1996年8月 利津縣人民檢察院刑二科書記員;
1996年8月—1999年5月 利津縣人民檢察院助檢員(1996年6月-1997年10月在煙臺大學專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1999年5月—2000年8月 利津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煙臺大學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0年8月—2007年10月 利津縣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2007年10月—2009年6月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選聘);
2009年6月—2012年12月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
2013年1月4日,利津縣政協八屆二次會議補選宋學民為八屆縣政協副主席;
2017年1月,任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免信息

東營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4次會議,於2017年1月18日根據廖偉忠院長的提請,任命宋學民為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工作分工

分管文史委員會、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參與機關招商引資工作;聯繫文體界、工會界委員;指導鹽窩鎮政協工作。負責聯繫外事僑務、監察督查、信訪、史志、檔案、科技、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商務、統計、電子政務、民政、殘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宋學民
宋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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