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伯慶

宋伯慶(1957~2008.4),男,江蘇泰興市人,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國土資源部處長,長期從事地質科學研究和地礦行政管理工作,地質勘查管理工作專家。曾掛職任江西贛州市市長助理。2008年4月,因膠濟列車脫軌顛覆,因公殉職,終年51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伯慶
  • 出生地:江蘇泰興市人
  • 出生日期:1957
  • 逝世日期:2008.4
  • 職業:工程師
生平,業績,

生平

1975年江蘇泰興中學高中畢業,1976年至1978年3月在江蘇省泰興市張橋中學任教,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南京大學地質系礦床專業本科學習,獲學士學位。1982年1月起先後在地質部地質規劃研究院、地礦部地質規劃資料局和地礦部地質科學院工作,1989年3月到地礦部地質勘查司工作。1993年2月任地礦部地質勘查司地質處副處長,1997年7月任地礦部地質勘查司礦業權轉讓處處長,1998年8月起先後任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礦權評估處處長、綜合處處長。其間,2004年12月至2007年2月由部派往江西掛職扶貧,任贛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2008年4月28日凌晨,膠濟鐵路在淄博發生重大顛覆事故,不幸因公遇難殉職,終年51歲。

業績

長期從事地質科學研究和地礦行政管理工作,是地質勘查管理工作專家。與他人合作編寫了《中國礦床成礦模式》。主持擬定了全國地勘行業“七五”、“八五”、九五”及2010年全國地質勘查工作規劃、計畫。他參與研究起草了礦產資源勘查成果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勘查成果有償使用管理試行辦法等部門規章,參加了全國人大環資委主持的《中國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寫工作。參與了研究修改《礦產資源法》,並參與起草了《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等配套法規。他大力協調推進礦業權評估制度建設,對礦業權評估市場的起步和建設、對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的成立做出了突出貢獻;他還組織研究起草了探礦權採礦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範性檔案。在江西贛州掛職扶貧、任市長助理期間,走遍了贛南18個縣(市、區)的大部分鄉鎮,深入企業、廠礦、農村調查研究,為贛州的發展建言獻策,爭取政策條件和各方支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經他努力協調,爭取了多個礦山環境治理、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等項目,為促進地方經濟良性運行起到積級推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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