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證據制度研究(201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宋代證據制度研究(201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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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證據制度研究》是201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從證據種類、證據調查、證據證明三方面對宋代證據制度進行研究。借鑑現代證據種類理論對宋代的證據種類進行了總結,將宋代的證據分為五種,即乾連人、被告人口供、物證、書證和檢驗文書,並對不同證據種類的形式要求做了論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代證據制度研究
  • 作者:欒時春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0878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宋代證據制度研究》主要從證據種類、證據調查、證據證明三方面對宋代證據制度進行研究。借鑑現代證據種類理論對宋代的證據種類進行了總結,將宋代的證據分為五種,即乾連人、被告人口供、物證、書證和檢驗文書,並對不同證據種類的形式要求做了論述。在宋代發達的證據制度中,證據調查方法非常引人注目,幾乎達到古代證據調查的*,並且資料較為豐富。宋代在主要證據調查方式的使用上設立了較為複雜的調查程式,如在訊問被告人時,對拷訊的啟動條件、工具、部位、次數都有規定。同時,在對言語證據、物證和書證的可采性審查方面設計較為科學。宋代證據證明的基本原則可概括為,以證據為基礎的根勘情節裁判原則、情理約束下的自由心證和長吏躬親審理原則。宋代影響證明責任分配的原則是罪疑惟輕的裁判原則和審慎的有罪推定原則。宋代是我國傳統證據制度的發達階段,這一時期的證據制度對後世證據意識的形成及證據的運用都有重要的影響。

圖書目錄

導論
一、宋代是我國古代證據制度的發達階段
二、宋代證據制度的特點——“理”“慎”
三、宋代典籍為研究宋代證據制度提供了基礎
四、學術界對宋代證據制度及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
五、本書的研究思路
章宋代發達的證據種類
節多元化的乾連人
一、原告的作證方式——訴狀和口供
二、“被勾追”的證人
三、解難答疑的專家
第二節取證客體的被告人口供
一、首實
二、自首
第三節理不可疑的物證
一、物證的形態分類
二、推勘定罪中物證的證據地位
第四節趨於規範的書證
一、宋代書證的形式界定
二、書證的學理分類
三、部分書證規定嚴格形式要件
第五節系統科學的檢驗文書
一、非要式的驗傷記錄
二、完備的驗屍文書
第二章宋代的證據調查
節宋代的證據調查措施
一、訊問被告人
二、搜查、盤查
三、調查訪問
四、現場查驗
第二節宋代證據的可采性審查
一、言詞證據的可采性審查
二、物證的可采性審查
三、書證的可采性審查
第三章宋代的證據證明
節宋代證據證明的基本原則
一、以證據為基礎的根勘情節裁判原則
二、情理約束下的自由心證
三、長吏躬親審理原則
第二節宋代影響證明責任分配的原則
一、罪疑惟輕的裁判原則
二、審慎的有罪推定原則
第三節宋代證據的證明對象
一、免證的對象——情理
二、待證事實
第四章宋代證據制度的成因探究
節宋代對前朝證據制度的繼承
一、前朝的訊問被告人制度
二、前朝對書證據制度的探索
三、前朝主要的法律思想對證據證明的影響
第二節宋代社會的發展為證據制度發達奠定基礎
一、宋代紙、墨、印刷技術的發達有利於檔案普及
二、宋代的土地政策促進田產類案件證據制度完善
三、契約制度發達促進民事案件證據意識提高
四、訟學的發展促進證據制度的普及和完善
五、法醫學的發達為傷害類案件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節宋學為證據制度的發展提供了哲學基礎
一、不同階段宋學的主導思想
二、荊公新學對證據制度的影響
三、程朱理學對證據制度的影響
餘論
附錄案例一覽表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欒時春,1977年11月生,山東蓬萊人。200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13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2014年7月,以訪問學者身份赴伊利諾伊大學執法與司法管理學院進修。現為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師。曾在國內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參與編寫《偵查學原理》《法律文明史(古代遠東法)》《物證技術學教程》《手印鑑定技術理論與實務研究》《筆跡鑑定理論與實務研究》等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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