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略陽縣郭鎮大石灣村原黨支部書記安高林違規操辦喪事問題。2017年11月8日,安高林以家人去世三年立碑為由,向鎮紀委申報舉辦宴席,鎮紀委不予批准並重申了相關紀律規定。11月30日,安高林在明知違紀的情況下,依然在家中設宴30餘桌,邀請親戚朋友、同學及附近民眾參加,並違規收受禮金5萬元。2018年1月,安高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責令退還違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