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龍安區財政局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現代財政制度,運用財政政策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建設的政策措施。
(二)起草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全區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區級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審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全區年度財政決算(草案)以及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並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區預決算公開。
(四)研究提出完善區、鄉(鎮)街道之間事權、支出責任、財政收入劃分方案的建議。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六)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統一履行區屬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黨的建設和企業領導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全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績效管理和監督。
(十一)依法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統一管理政府債務。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三)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項目儲備、業務指導、項目評估、信息管理、宣傳培訓等工作。
(十四)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
(十五)加強所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和完善全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職責分工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同意後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資核定、社會保障手續。區財政局憑入減編通知單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錄用、聘用(任)、調配(任)手續、工資審批手續辦理經費核撥和工資統發。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
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以及違規違法處罰等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安陽市稅務局龍安分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區財政局及時共享。
 3、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
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產權糾紛調處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事項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區機關事務中心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及資產處置的具體工作;按規定負責區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和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配備、更新、管理,並協調財政部門按規定處置車輛,擬訂有關制度並貫徹落實;負責區直機關政策性職工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的規劃、建設維修、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產權糾紛調處,按規定承擔房地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工作;對房地產處置提出初審意見,報區財政局審批。

內設機構

辦公室、預算及農業股(企業和稅政條法股)、國庫及預算績效管理股(資產和金融債務股)、非稅及經濟建設股(評審和審批服務股)

辦公地址

地址:安陽市龍安區文明大道與煙廠路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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