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組織、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法制辦
- 內設部門:辦公室等
- 地址:安陽市
- 類型: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1996年機構改革中,在全市縮減機構的總形勢下,決定撤銷原市政府辦公室法制科,成立市政府法制局。1997年2月12日,安陽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法制局職能配置、辦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通知》(安政辦[1997]9號檔案),組建法制局,為副縣級行政機構,編制11人,下設辦公室、法規科、法制監督科三個職能科室,由政府辦公室管理。
1997年4月法制局內設科室成立,人員到位。 2001年3月29日,根據《中共安陽市委、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安陽市市直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文[2001]135號),設定安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由法制局改為安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由政府內設辦事機構升格為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縣級單位,內設五個正科級科室,編制由原來的11人增加到19人,領導職數由原來的一正一副增加到一正兩副、一名紀檢組長。安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是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介紹
安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編制20名。 法制辦主任、 黨組書記: 張劍虹 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宋子慶 法制辦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王懷禮 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黃髮旺 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秦玉光 法制辦黨組成員、安陽仲裁案件受理服務中心主任: 陳保平 法制辦副調研員 : 韓栓法 綜 合 科 科 長: 趙 震 監 察 室 主 任: 王愷飛 經濟法規科科長: 任利民 行政法規科科長: 霍振平 執法監督科科長: 譯審備案科科長: 張 霞 複議應訴科科長: 劉志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