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專利獎勵辦法

為深入實施創新發展戰略,鼓勵發明創造,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高標準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根據《河南省專利保護條例》《河南省專利獎勵辦法》精神,結合安陽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專利獎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18年4月3日
  • 實施時間:2018年4月3日
  • 發布單位:安陽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安陽市專利獎由市政府設立,設特等獎和一、二等獎,獎勵對促進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安陽市專利獎每2年評審一次。每次設立特等獎1項,為發明專利;設立一等獎不超過3項,二等獎不超過6項。一等獎、二等獎中授予發明專利的獎項不少於2/3。
特等獎獎勵金額為10萬元,特別重大的發明專利,根據其價值和影響可給予特殊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一等獎每項5萬元,二等獎每項2萬元。
對榮獲中國專利獎和河南省專利獎的我市項目,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獎金支持,其中,榮獲中國專利金獎(含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含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5萬元的獎勵;榮獲河南省專利獎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5萬、2萬、1萬元的獎勵。
以上各項獎金由市財政列支。
第三條安陽市專利獎堅持激勵引導、保護創新、優質高效、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四條市政府設立安陽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安陽市專利獎的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由分管副市長任主任,分管副秘書長、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成員由市知識產權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政府國資委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會辦公室),評審會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專利獎的評審及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評審會辦公室從市科技局專家庫中隨機選取專家組成專家評審組,負責對參評專利進行評審。
第五條申報安陽市專利獎,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主體。申報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利權人。申報個人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經常居住地的專利權人。
(二)申報客體。
1.專利狀態穩定。申報專利為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國內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該專利權有效、權屬明晰、法律狀態穩定。
2.專利創造質量高。專利創新性強,技術先進,對推動本領域技術進步貢獻程度大;或設計新穎、富有創意,兼具裝飾性和功能性,工業適用性強。
3.專利運用效益好。已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並實現產業化,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4.專利保護能力強。專利的保護措施積極有效,管理規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安陽市專利獎:
(一)已獲得過中國專利獎、河南省專利獎或者安陽市專利獎;
(二)存在專利權屬糾紛、專利權無效糾紛、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糾紛;
(三)不符合國家、省和市的產業及環保政策;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合申報的情形。
第七條申報安陽市專利獎,應當填寫《安陽市專利獎申報書》,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報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專利有效性證明材料;
(三)專利實施所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證明材料;
(四)針對該專利採取的保護、管理措施說明;
(五)其他相關材料。
第八條安陽市專利獎採取推薦方式,可以由下列單位或個人推薦:
(一)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
(二)各縣(市、區)、高新區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
(三)經評審會辦公室認定的具備其他推薦資格的單位。
第九條安陽市專利獎按照下列程式評審:
(一)發布公告。評審會辦公室在市知識產權局網站上發布安陽市專利獎申報指南,明確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方式等事項;
(二)提交申報。符合申報市專利獎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具有推薦資格的單位提交《安陽市專利獎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匯總後報評審會辦公室;
(三)形式審查。評審會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匯總,確定通過形式審查的專利名單;
(四)專家評審。專家評審組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專利進行初評,並將初評結果報評審會;
(五)評審結果公示。評審會根據初評結果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安陽市專利獎擬獎勵名單,並在市知識產權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批准公布。公示期滿,評審結果報市政府,經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安陽市專利獎的評審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實行異議制度。對擬獎勵名單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評審會辦公室提出。
第十一條評審會辦公室應當對異議內容予以調查核實,提出處理建議,經評審委員會決定後,將處理意見通知異議方、申報方和推薦方。
第十二條獲得安陽市專利獎的單位及個人,由市政府進行表彰和獎勵,並頒發證書和獎金。
第十三條對獲得安陽市專利獎的項目,優先推薦參加國家和省專利獎的評選;對獲得安陽市專利獎的發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或人事管理部門應當將獲獎情況及其主要貢獻記入本人檔案,作為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職務晉升、業績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參與安陽市專利獎評審工作的專家及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評審情況;與申報單位或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十五條申報人弄虛作假,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安陽市專利獎的,由評審委員會報市政府批准後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並在相關媒體上公布,5年內不得申報安陽市專利獎。
第十六條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等,協助他人騙取安陽市專利獎的,由評審委員會通報批評,暫停其推薦資格;並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
第十七條參與評審工作的專家及工作人員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對評審專家取消評審資格,對工作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建立安陽市專利獎信用檔案,將安陽市專利獎評審活動中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依照省、市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市知識產權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我市之前檔案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201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河南省專利獎勵辦法》(豫政〔2017〕28號?)。省政府《專利獎勵辦法》印發後,按照市領導指示,知識產權局對我市2014年出台的專利獎勵辦法進行了修改。
     二、我市2014年設立專利獎情況
     截止目前,18個地市設立專利獎的有四家,分別是鄭州、新鄉、南陽、安陽。我市於2014年設立專利獎,並制定下發了《安陽市專利獎勵辦法》(安政文〔2014〕92號)。獎項設定為兩項:設專利優秀獎、優秀專利發明人獎,其中專利優秀獎不超過10項,每項獎勵2萬元; 優秀專利發明人獎不超過5項,每項獎勵1萬元。截至目前,已評選兩屆。
     2014年,“生活垃圾聯合分選裝置”等8項專利被授予安陽市專利優秀獎,劉天平等4人被授予安陽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
     2016年,“槽幫鍛造工藝”等10項專利授予安陽市專利優秀獎,王志軍等4人被授予安陽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
     三、新出台專利獎勵辦法主要修改內容
     (一)獎項設定與省專利獎一致。將2014年我市專利獎勵辦法中,設定的“專利優秀獎、優秀專利發明人獎”,修改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二)提高了獎項的獎勵數額。
     1.特等獎每項1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發明專利,根據其價值和影響給予特殊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一等獎每項5萬元,二等獎每項2萬元。大大超過了2014年專利獎規定的2萬、1萬獎勵額度。特等獎獎額參照省獎一等獎確定。
     2.對榮獲中國專利金獎(含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含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5萬元的獎勵。(參考鶴壁市情況)
     3.榮獲河南省專利獎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5萬、2萬、1萬元的獎勵。(參考鶴壁市情況)
     (三)傾斜於發明專利的獎勵。特等獎只對發明專利;一等獎、二等獎中授予發明專利的獎項不少於2∕3。
     (四)明確了安陽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組成。參考省專利獎評審委員會組成,安陽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由分管副市長任主任,分管副秘書長、市知識產權局和市人社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成員由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國資委等行政部門領導組成。負責安陽市專利獎的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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