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陸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是安陸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陸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 辦公地址:安陸市碧山路2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孝感市、安陸市關於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政策、措施、規定;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路燈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末端處置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定、建築渣土運輸處置;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建築物立面管理、城市小廣告、門頭牌匾設定和“城市家具”設定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間亂牽亂掛、亂搭的管理。
(三)依法行使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工程、公用事業、供水、供氣、路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相對集中行使下列綜合執法處罰權: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生態環境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度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市場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轄區範圍內道路揚塵治理、城區河道和湖泊垃圾污染治理、露天油煙、生活噪音治理工作。
(六)負責城區大型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城區便道機動車及非機動車停放管理、便道機動車停車場及臨時泊位設定管理。
(七)負責主城區橋樑、地下管線、管網、管溝、管廊的管理、督查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城區防汛排澇、道路清融雪、公園和廣場應急避難場所管理,以及城市道路、橋樑、照明、園林綠化應急保障和市政管線、管網、管溝、管廊的應急處置。
(八)負責會同市財政部門編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分解財政部門下撥的行政執法工作經費,統一配發行政執法裝備;負責督促行政處罰罰繳分離制度的執行;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九) 負責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110聯動及信息化工作,組織、監督檢查、督辦涉及城市管理方面市民投訴事項的落實。指導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建設、運行,負責城區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揮、督辦。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人事股
3、法制監督股
4、綜合管理股
5、行財裝備股
6、項目建設股
二級單位
7、環境衛生管理局
8、城管執法大隊
9、規劃監察大隊
10、園林綠化管理局
11、市政設施維護管理所
12、路燈設施維護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