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里鎮人民政府,制定實施5項本鎮發展規劃,以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穩定,鞏固基層政權作為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里鎮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是促進經濟發展。制定實施本鎮經濟發展規劃,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發展壯大鄉村集體經濟;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農村市場經濟體系的建設,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
二是加強社會管理。制定實施本鎮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抓好義務教育、人口和計畫生育、耕地和生態環境保護、民政事務、救災救助、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和新型合作醫療實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級賦予的監督管理權和行政處罰權,配合上級行政執法部門做好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加強對上級部門派駐機構的協調和監督,強化鎮財政、村級財務和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區域性、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機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務。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發展農村社會公共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組織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為“三農”服務的公益性機構和經濟實體。
四是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協調平安建設工作,強化信訪、調解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抓好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增強幹部民眾的法制意識,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和公民的合法財產權,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五是鞏固基層政權。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強化鎮人大對鎮政府的監督,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村級黨組織的領導和對村民委員會的指導,擴大和健全農村基層民主,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團體的橋樑紐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