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縣2014年招商引資考核原則

安鄉縣2014年招商引資考核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鄉縣2014年招商引資考核原則
  • 實施地區:安鄉縣
  • 發布時間:2014年
簡介,考核對象,考核範圍,考核認定,考核計分,

簡介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把招商引資作為加快安鄉發展的首位選擇,推動“重溫鄉情,尋求發展”主題活動的深入開展,確保招真項目、好項目、大項目。按照“當年考核、隔年認定;契約考核、落地認定;總量考核、競爭認定”的原則,嚴格考核,嚴格獎懲。現將2014年招商引資考核原則明確如下:

考核對象

全縣110個一、二、三類考核縣直單位和19個鄉鎮都是招商主體和考核對象,都有責任做好招商引資工作,但不下達具體的招商引資金額和任務。

考核範圍

1.固定資產投入達500萬以上的工業項目,並實行公司化運作(個體戶除外)。
2.固定資產投入達500萬以上的地方性基礎設施項目。
3.固定資產投入達500萬以上的地方公益性項目。
4.固定資產投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商貿物流及三產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除外)。

考核認定

堅持“誰引進、誰服務、誰申報”,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認定一個引進單位,不允許單位掛靠招商引資項目。各單位每月25日之前將本單位項目信息表報送縣招商局,並對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進展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一個季度進行一次考核排名並電視公示。

考核計分

1.將以往的基分制改為加分制。基分為0,加分100分封頂,具體考核細則於2014年2月底以檔案形式下發到各單位。
2.對項目“落地”的認定,嚴格按實際到位資金為依據加分,其他所有前期工作不作為加分依據。
3.項目實行分類計分,突出以工業項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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