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縣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縣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推進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改善環境空氣品質,有效保護耕地和推廣節能建築,根據《安全生產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國辦發〔2005〕3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湘政辦發〔2006〕4號)、《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常德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辦發〔2014〕13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實施步驟,責任分工,工作措施,

指導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資源和環境為主題,按照“政府主導、部門牽頭、鄉鎮主體、企業執行”的總要求,依法關閉取締全縣所有非法經營的粘土磚廠,促進縣域經濟秩序公平、健康、有序發展。

目標任務

2015年12月31日前,全縣所有非法經營的粘土磚廠自行停產關閉,逾期未關閉的,依法強制關閉取締。

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1日—10月15日)。以鄉鎮為單位,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所有非法粘土磚廠的性質、證照、生產狀況、安全隱患、原材料來源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核實,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和通告,召開動員會,部署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統一實施步驟,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二)關閉取締階段(10月15日—11月30日)。所有非法經營的粘土磚廠按要求停止生產,自行處置現有產品及原材料,依法解除承包經營契約,簽訂關閉協定,自行拆除主機、輪窯等設施設備。煙囪由所在鄉鎮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實施定向爆破後安全拆除,所需費用包乾。
(三)強制關閉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非法粘土磚廠未自行關閉到位的,由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採取斷電等措施強制關閉取締,拆除主要用電連線及主機、輪窯等設施設備。

責任分工

縣政府辦:協調全縣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印發關閉取締粘土磚廠實施方案,發布關閉取締通告,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協調聯合執法。
縣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好營造關閉取締期間的輿論氛圍,負責對外新聞報導。
縣工信局:牽頭負責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具體工作,收集整理、調查核實相關情況,擬訂關閉實施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進度、牽頭組織驗收。在關閉粘土磚廠的同時,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新型牆材企業進行合理布局,確保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市場需求。
縣環保局:負責核實粘土磚廠的基本情況,參與非法粘土磚廠的依法關閉取締行動。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調查、測繪磚廠用地範圍、面積、土地性質、土源等情況,核實、審查粘土磚廠用地及取土情況,依法查處非法取土違法行為,對關閉後的土地依法實行處置。
縣安監局:負責排查粘土磚廠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依法查處安全不達標違法生產行為,對粘土磚廠輪窯、煙囪等拆除進行全程安全監督,確保全全關閉。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查處粘土磚廠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嚴把工商登記準入關。
縣法制辦:負責關閉全過程的法律指導。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強制拆除粘土磚廠現場秩序,制止抗拒執法,打擊不法行為,確保關閉取締工作安全有序推進。
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安排關閉取締獎勵資金及相關工作經費,並對資金及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縣住建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嚴把實心粘土磚禁用關。
縣供電公司:負責對確定關閉取締的非法粘土磚廠及時停止供電,並拆除供電設施。
縣廣播電視台: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專欄製作,大力營造粘土磚廠關閉的氛圍。
相關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粘土磚廠的關閉工作和維穩及其他善後工作,是本行政區域內粘土磚廠關閉工作的責任主體,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林紅華、瞿宏輝、程節、華雲澤同志任副組長(程節同志具體負責),縣政府辦、縣工信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法制辦、縣工商局、縣財政局、縣供電公司、縣委宣傳部、縣電視台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鄉鎮行政“一把手”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工信局,程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工信、國土、環保、安監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調度全縣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相關鄉鎮也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組建工作班子,明確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到人,做好政策宣傳和思想工作,確保關閉到位。
(二)廣泛宣傳發動。以鄉鎮為主體,採取會議、廣播、電視等多種途徑和形式,組織開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宣傳,講清政策、表明態度,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工作,爭取企業的理解與支持,並定期通報工作動態,適時開展督促檢查。
(三)堅持疏堵結合。一是鼓勵部分符合條件的磚廠向生產新型牆體材料轉型升級,或通過招商引資興辦符合產業政策的其他企業;二是關閉後對符合復墾條件的,由縣國土資源局根據關閉時間優先安排土地平整項目;三是對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自行關閉的,縣政府給予所在鄉鎮一定的獎勵;逾期未關閉的,依法強制關閉取締,不予獎勵。
(四)嚴格考核追責。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納入縣推新、國土、環保、安監等工作考核。10月中旬起,縣非法粘土磚廠關閉取締工作領導小組將開展檢查督導,對行動遲緩、工作推動不力、未收到預期效果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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