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縣水利局

安鄉縣水利局是安鄉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水利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鄉縣水利局
  • 機構隸屬:安鄉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水利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安鄉縣水利局職責是:(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水利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縣和跨鄉、鎮(區)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制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三)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溪河庫塘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四)指導城鎮防洪,負責全縣防洪工程的規劃、建設與管理。(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區)間的水事糾紛。(六)擬定縣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綜合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七)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初審縣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編制和審查縣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溪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協同縣血防辦結合河道治理做好血防滅螺工作。(九)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全縣溪河及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十二)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1、負責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建設;2、負責局機關有關來客和會議接待、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等工作;3、局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器股:1、編制財務預、決算報告;2、負責局屬單位財務內審工作,做好全局國有資產、資金的監督管理以及水利、防洪等基本建設全過程的財務監督管理;3、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培訓和監督;4、擬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政工股:1、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計畫生育、政治學習、精神文明等工作;2、負責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理論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3、負責水利科技資料管理;4、負責縣水利學會工作;5、負責老乾及老科協老年保健協會工作;6、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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