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安鄉縣
主要職責
政務中心是歸口縣政府辦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6人,下設一辦二股,即辦公室、綜合股、政務公開股。中心的主要職能是承擔全縣政務公開管理職責;負責監督管理所有納入中心的審批、辦證、收費項目;負責組織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審批、核發各類批准的文書、證照;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繳存財政專戶的工作;負責全縣重點項目辦證辦照代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重點聯繫企業“一費制”的代收代發工作;負責提供政務方面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辦證大廳所有服務視窗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鄉鎮政務中心建設的指導工作,以及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心按照“一門受理、並聯審批、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基本模式進行運作,根據操作規程,分為即辦、承諾、聯辦、上報、補辦、退回、特急件七件類型。除即辦件當場或當天辦結外,其他六種事項各受理視窗都承諾了辦理期限,並在承諾期限內辦結或作出其他結論。
為提高運作效率,中心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備的信息網路:一是非稅收入專網,即建立非稅局與各視窗的連線,保證工作視窗與非稅局之間數據傳輸,實現非稅局對各視窗的實時統計與監督;二是專網,即建立中心視窗與本單位的連線,便於視窗與本單位內部的信息資料傳輸;三是稅費一體化系統,將地稅局、農稅局、國土局、房管局、規劃局、建設局、發改局等單位以稅收法規為依據,以辦證大廳為平台,實行聯辦審批,該系統的運用不但能規範房地產開發和交易秩序,還能加大房地產稅收的管理,防止稅收的流失,增強政府對資金的調控能力。
中心以透明、規範、廉潔、高效為運作目標,竭誠為廣大投資業主和人民民眾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