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

安遠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安遠縣菸葉生產管理辦公室)為縣委、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0名(其中:菸葉生產管理股6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兼菸葉生產管理辦主任),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菸葉生產管理辦副主任),股級職數5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落實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和督促落實。
(二)研究提出安遠蘇區振興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畫的建議;對各專項規劃、計畫進行指導、論證、協調、綜合評估和銜接。
(三)研究提出安遠蘇區振興發展重大問題、重大政策的建議,以及一些先行先試政策的建議。
(四)研究提出安遠蘇區振興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及建設建議,協調推進重大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做好項目的跟蹤落實。
(五)研究提出安遠蘇區振興發展重大資金安排建議,加強重大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和協調開展安遠蘇區振興發展的宣傳推介工作。
(七)負責統籌協調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對口支援統籌協調工作。
(九)負責全縣菸葉生產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起草有關規章制度及綜合性檔案,負責本辦文秘、人事、信息、財務、檔案、後勤服務、行政事務及會議的組織工作。
(二)規劃股
負責起草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專項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的建議;研究提出我縣實施蘇區振興的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對各專項規劃、計畫進行指導、論證、協調、綜合評估和銜接;研究提出重大資金安排建議,加強重大資金使用的監管。
(三)振興發展重點工程股
負責蘇區振興發展交通、工業、農業、林業、水利、生態、環境資源綜合利用、財貿、社會事業類項目申報材料的指導、協調、服務、蒐集、匯總、監督工作和項目編報工作;負責協調蘇區振興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機重大項目的監督驗收和考核;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項目申報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與縣重點工程建設工作機構的協調溝通。
(四)統籌協調聯絡股
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對口支援工作;聯絡對口支援我縣的上級部門及掛點領導、聯絡市振興辦的工作。
(五)菸葉生產管理股
負責分配和組織落實菸葉種植計畫任務;擬定發展菸葉產業規劃和扶持政策;督查考核各鄉(鎮)菸葉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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