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市民政局

安達市民政局是安達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達市民政局
  • 外文名:Anda Municipal Civil and Political bureeau
  • 性質:民政局
  • 城市:安達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職能職責,組織機構,

職能職責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材料和會務組織;組織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檔案核稿把關;組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檔案、保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政策法規諮詢和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全市民政系統的培訓教育及表彰獎勵。
2、貫徹落實有關救災救濟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救災工作,核定上報災情,審批、撥發救災款;監督檢查救災款使用情況;指導開展抗災自救;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敬老院建設;負責支援革命老區發展建設工作;管理城鄉社會救濟工作,負責貧困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退職老弱殘救濟、特殊社會救濟。
3、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政府關於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政策法規;嚴格執行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全市性社團的審批、登記及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及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雙擁、優待、撫恤政策法規;管理、審批、審核優撫對象優待金和定補、定期撫恤、傷殘撫恤、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籌集管理全市城鎮優待金,核發《城鎮義務兵家屬優待證明書》;負責烈士審核報批、褒揚和因公傷亡人員褒揚;管理烈士紀念建築物;依法保障駐軍部隊和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指導解決優撫對象生活難、住房難、治病難;負責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職工接收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市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安置計畫;負責中、省、市直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及農村吃商品糧退役軍人等審批、分配;組織開發軍地兩用人才;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的建房及落實兩個待遇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婚姻登記、兒童收養、殯葬管理的政策法規;承辦全市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殯葬和婚姻市場,查處違法婚姻和非法殯葬行為;負責涉外婚姻登記審核和全市經營性公墓的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救濟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殘疾人康復和集中就業;管理、指導救助站工作;制定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核發《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和《社會福利機構證書》。
6、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全市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章及實施細則;依據《村委會組織法》和《居委會組織法》指導村(居)委會建設,頒發村(居)委會幹部任職資格證書;指導開展村民自治和鄉鎮政務公開工作;擬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社區建設,管理社區服務事務,核發《社區服務證書》。
7、負責行政區劃、邊界爭議及地名管理法規的貫徹實施;承辦鄉級以上行政區劃調整事項;負責全市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市區地名命名、更名新建小區和建築物命名、街、路、門(樓)牌管理、審批事宜;管好行政區劃、邊界管理和地名管理、地名檔案建設工作。
8、研究制定全市民政計畫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及局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民政事業計畫;負責局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審計並指導民政系統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組織機構

民政局內設8個股(室):
(一)辦公室
(二)社會救濟股
(三)社會團體管理股
(四)優撫安置股
(五)社會事務股
(六)基層政權建設股
(七)地名區劃股
(八)財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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