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農場是中國教育安置長期流浪人員的事業單位,實行企業管理。教育安置的對象是無家可歸、原籍確無條件安置或一時弄不清情況的有勞動能力的長期流浪人員。長期流浪人員入場後稱為收容人員,經過半年到一年的教育和勞動,表現較好的,轉為場員。農場本著負責到底的精神,對收容人員做好安置處理工作。對於有家可歸、原籍有條件安置的場員,應與其原籍有關單位取得聯繫,及時處理回籍。
根據需要和可能,對於確實無家可歸或原籍確無條件安置的場員,屬於管理、生產、技術骨幹,身體健康,在場勞動3年以上,表現較好的,經民眾評議,農場審查造冊,報有關部門審査批准後,可轉為農工,轉為農工後,其原籍有條件安置的,也可送回原籍安置;對於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場員,原籍確無條件安置的,經批准,可送原籍社會福利院或留場安置。安置農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巧立之初的遊民改造農場演變而來,是遊民改造工#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具有不同性質的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