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經縣編委批准正式成立,為縣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級行政事業機構,後經整改,2007年3月29日安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更名為安縣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級行政機構,內設招商引資服務股、督查股。2007年12月,經縣委批准建立了中共安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委員會(簡稱黨工委),為中共安縣縣委工作機構,設黨工委書記1名,副書記1名,。2008年3月3日中心成立了婦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縣政務服務中心
- 時間:2002年4月30日
- 中心面積:1000餘平方米
- 委員:5名
中心基本情況,中心主要職責,服務方式,
中心基本情況
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位於安縣花荄鎮新縣城文化廣場綜合大樓一樓,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於2007年6月20日正式對外辦公。,設施完善,建立了區域網路,網上審批系統已與市政務服務中心連線。入駐中心的單位16個,行政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313項,視窗工作人員41名。
中心主要職責
(一)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二)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集中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三)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要求進行初審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四)對依法決定撤銷或者停止執行的已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保障該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執行;(五)協調和監督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適時通報政務服務工作情況;(六)對下級政務服務中心報送本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機構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七)對各部門、機構在政務服務中心設定視窗提出具體意見,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各工作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九)對下級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十)完成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服務方式
中心將遵循合法、廉潔、公開、規範、高效、便民、誠信的原則,竭誠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節假日預約服務、限時服務、延時服務,為企業投資者提供“一章對外”和“綠色通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