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 業務 | 辦理程式 | 所需資料 |
一孩 生育 證 |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領取申請表(異地夫妻需異地一方的婚育證明)→夫婦簽字後交村或單位計生專乾審查簽字→鄉計生辦審核→張榜公示後發《生育證》 | 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2寸夫妻合影照片3張 |
二孩 生育 證 | 夫妻雙方到計生服務部門做優生遺傳檢測→到女方戶口所在地領取申請表(異地夫妻需異地一方的婚育證明)→夫婦簽字後交村或單位計生專乾審查簽字→交鄉計生辦審核→張榜公示後由鄉統一交縣計生委集體審批,發放《生育證》 | 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2寸夫妻合影照片4張、第一孩戶口證明 |
獨生 子女 父母 光榮 證 | 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一孩後42天內落實一項有效的避孕措施→到鄉計生辦領取和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經夫妻雙方所在村(居)委會或單位簽字蓋章→辦理髮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
流動人口 婚育證明 | 到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計生辦領取申請表→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或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與村(居)委會或單位簽訂流動人口婚育契約→經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審核 | 1寸免冠相片3張 |
低保 辦理 | 戶主向所在社區或村委會提出申請→社區或村進行資格審核,民主評議→第一榜公示→報鄉民政辦→鄉和社區(或村委會)入戶調查、初審→第二榜公示→報縣民政局→縣低保聯審組統一審核→第三榜公示→民眾無異議後確定 | |
救災救濟款物發放 | 求助對象書面申請→村委會核審蓋章→鄉民政辦核實蓋章,上報民政局審查→擬定救災、救濟方案→下撥款物至鄉民政辦→村委會出榜公布→救濟對象→民政局跟蹤檢查 | |
農村五保供養辦理 | 本人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村委會申請→鄉人民政府審核→縣民政局批准 | |
大病醫療救助辦理 | 住院病人出院後,通過合作醫療報帳,但個人承當萬元以上的病人,向村委申請→民政辦審核→縣民政局審核→下撥救助款到病人手中 | |
司法 調解 | 村民小組治保小組調解→村民調解委員會→鄉司法所→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三級聯動 | 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