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農業農村局

安福縣農業農村局

安福縣農業農村局是安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能是研究擬定落實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及措施,引進、示範、推廣新品種、新技術、引導全縣農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著力發展現代農業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福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安福縣武功山大道2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和糧食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相關規範性檔案。參與全縣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和儲備綜合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糧食市場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全縣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協調“菜籃子”工作,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糧食、油料、糧油食品等重要農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七)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編制全縣農村能源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工作,負責全縣農村能源技術培訓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初步設計審定、評審、監督檢查、竣工驗收等工作。
  (八)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起草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具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議,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火。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儲備等基礎設施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儲備等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儲備等基礎設施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儲備等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農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牽頭負責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的利用。指導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牽頭管理全縣外來物種。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起草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和儲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漁政漁港、農藥使用和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等安全和原糧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和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農業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和儲備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系統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組織有關國際公約履約安福縣履約和協定執行。組織開發農產品國際國內市場。
  (十六)落實縣級儲備糧等物資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畫。管理全縣糧食儲備,負責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擬定全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的巨觀調控具體工作,監測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求變化並預警預測。負責政策性糧食供應及軍糧供應與管理,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性會議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牽頭開展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監督指導全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與檔案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智庫建設。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調研工作。負責處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財務審計股
  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農業農村項目檢查、驗收和績效考核。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及工程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指導全縣國有糧食系統財務及內部審計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調查了解國有糧食企業的管理和經營狀況並進行指導和監督。承擔國外援助貸款項目的引進、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縣農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信貸擔保的政策制定。編報各類規定的會計、統計和有關項目報表,制定年度資金收支計畫。負責局系統會計業務的指導。
  (三)政務服務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受理、辦理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及服務事項。承擔管理許可權內全縣行政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批。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案件法制審查工作。承擔農業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農業農村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監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流通和儲備檢查制度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
  (四)行業管理股
  指導實施種植業、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畜牧獸醫管理、漁業漁政漁港、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行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指導起草全縣農業行業方面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及相關種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發布農情信息。指導全縣節水農業、農藥、肥料、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動植物(含水生)防疫檢疫、病蟲害防控、獸醫體系建設、種業保護、農業機械化以及各相關領域技術推廣等工作,指導農藥檢查、動物衛生監督、農作物種子質量管理工作,依法開展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和農藥經營許可。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和風險交流,指導建立追溯體系,指導農業質量體系認證管理和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發展。組織開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
  (五)產業發展股
  提出全縣鄉村振興戰略、現代農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建議。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和投資政策與項目建議。起草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全縣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全縣鄉村產業發展,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起草促進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產業化項目管理工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指導開展全縣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全縣系統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縣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起草全縣農墾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縣農墾體制改革、農墾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指導農墾系統開展現代農業示範建設。督促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農墾政策。負責農墾日常工作。
  (六)新農村建設股
  組織擬訂全縣新農村建設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的政策措施,籌集安排和管理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資金,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工作,組織新農村建設督促檢查。
  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參與編制相關規劃。負責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協調推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參與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規範與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協調推動農村文化發展,指導全縣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七)農田建設管理股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八)糧食儲備監督股
  起草全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總體規劃和品種目求建議。起草糧食購銷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啟動糧食最低收購價工作。制定縣級儲備糧和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供應計畫,管理儲備糧輪換計畫和政策性糧食供應。指導協調儲備糧管理,負責糧食儲備市場監測預警和糧食產銷對接有關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承擔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研究提出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應急有關工作。負責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和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政府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全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類物資儲備和倉儲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食質量地方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和倉儲設施管理。指導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和儲備庫存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起草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科技教育股
  擬訂農業科技教育、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發展規劃。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創新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推動農科教結合和產學研協作。監督管理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的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農村可再生能源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牽頭指導秸稈綜合利用。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承擔全縣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縣農民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教育。
  (十)鄉村治理股
  協調推進全縣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全縣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負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監督檢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落實財務會計制度的監督檢查。指導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管理以及審計監督工作。指導扶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組織開展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創建和監測。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和鞏固完善全縣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
  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全縣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和談判、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有關國際公約涉及安福縣的履約和協定執行相關工作。承擔協調管理與國際農業組織合作交流事務,承擔對台農業事務。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安福縣農業農村局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現任領導

 劉小蘭,安福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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