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司法局

安福縣司法局

安福縣司法局成立於1982年,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下設有秘書股、法制宣傳股(與縣普法辦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基層工作股(司法鑑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政治、律公、法援工作股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縣公證處(副科級)、縣律師事務所(副科級)由司法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福縣司法局
  • 辦公地址:安福縣環城北路3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對社區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 
  (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務。  
  (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公開、綜合統計、保密、信訪等日常工作。承擔全縣依法治縣大數據平台建設。負責隊伍建設、政治督查、作風巡查、組織人事、機構編制、 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宣傳思想工作並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以及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輿論引導和輿情處置工作。
  (二)法制股(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負責行政複議事項的受理審理和行政賠償等有關工作。承擔縣政府行政訴訟案件的行政應訴代理工作。承辦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以縣政府名義簽訂的協定、契約、備忘錄等法律檔案和縣政府對外協商、談判重要檔案的法律審核等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縣政府“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法制審查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核發、管理和監督使用行政執法有關證件。
  (三)社區矯正管理股。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刑滿釋放和社區服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安置幫教工作。
  (四)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日常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承辦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五)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組織人民陪審員選任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縣法律援助中心)。負責指導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台)建設和套用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工作、全縣法律顧問工作、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全縣公證機構、公證員、公證業務和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的工作。

人員編制

司法局行政編制42人(含司法助理員編制22人),工勤人員2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有30人。2003年市編委檔案將司法所升格為副科級行政單位,到2005年全縣19個鄉鎮已有12個配備了專職副科級司法所長,司法所共有專職人員25名。至2008年,全縣19個鄉鎮已興建或購買了單獨的司法所辦公用房,解決了司法所辦公用戶問題。近幾年來,通過規範運作,先後制定了政治學習、內部管理、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執法檢查、司法鑑定、法制宣傳等各項工作制度,此外還設立了舉報箱,公布了投訴電話通過狠抓落實,使各項工作一躍進入全市先進行列。
安福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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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獲榮譽

2003年度、2004年度均榮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重點工作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先進單位,2005年榮獲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和全省司法鑑定管理先進單位,並榮獲全市政法系統“十佳政法單位”榮譽稱號。2006年度榮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集體三等功。2007年度人民調解宣傳工作被法務部基層工作司評為“先進單位”,並榮獲全縣“兩評一創”活動民眾滿意單位。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公眾安全感調查先進政法單位”表彰。

現任領導

局長:王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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