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頭工商所是安溪縣工商局的下設機構,在上級工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履行工商職能職責,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溪縣工商局湖頭工商所
- 機構隸屬:安溪縣工商局
- 機構性質:派出機構
- 主要職責:工商行政管理
機構介紹,主要職能,地圖信息,
機構介紹
湖頭工商所成立於1983年,位於安溪縣湖頭鎮登賢村,建築面積1449平方米,綠化面積300平方米。現轄湖頭、白瀨、湖上一鎮二鄉,46個行政村,3個社區,轄區內人口13萬人,各類經營主體1201戶,其中企業247戶,個體工商戶954戶。掛靠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勞動者協會兩個基層協會。同時設立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站,並延伸有59個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站(點)。湖頭工商所現有幹部10人,平均年齡35歲,其中中共黨員6人,全部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工商所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副所長2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各項與工商行政管理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主管各類工商企業和申請公司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監督檢查其註冊行為。
三、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組織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以及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規範其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六、組織管理商標工作,推薦參評市知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假冒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七、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審核企事業單位廣告經營資格,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八、組織契約管理工作,查處契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和招投標行為。
九、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網路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建立各類經濟主體以及法律、法規電子資料庫,開展對網路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財務的統一管理。
十二、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崗位培訓、專業學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工商行政管理宣傳活動。
十三、監督檢查機關及下屬工商所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局、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湖頭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