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柯瑞(重組人5型腺病毒注射液),適應症為對常規放療或放療加化療治療無效,並以5-FU、順鉑化療方案進行姑息治療的晚期鼻咽癌患者可試用本品與前述化療方案聯合使用。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安柯瑞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腫瘤的基因治療藥物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臨床試驗,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主要成份名稱:刪除E1B-55kD和E3區基因片段(78.3-85.8mu)的重組人5型腺病毒顆粒。
輔料名稱:氯化鈉、氯化鉀、甘油、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鈉。
輔料名稱:氯化鈉、氯化鉀、甘油、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鈉。
性狀
本品為乳白色混懸液。
適應症
對常規放療或放療加化療治療無效,並以5-FU、順鉑化療方案進行姑息治療的晚期鼻咽癌患者可試用本品與前述化療方案聯合使用。
規格
5.0×1011vp/0.5ml/支
用法用量
本品與化療藥物同步使用,直接瘤內注射,每日1次,連續5天,21天為1個周期,最多不超過5個周期。
根據腫瘤體積大小以及病灶的多少決定本品注射劑量,具體規定為:
1、只有1個淺表病灶:
如病灶最大徑≤5cm,注射本品5.0×1011vp/日(1支)
如病灶最大徑≤10cm,注射本品1.0×1012vp/日(2支)
如病灶最大徑]10cm,注射本品1.5×1012vp/日(3支)
2、有2個淺表病灶:
如兩病灶最大徑之和≤10cm,分別各注射本品1支,共1.0×1012vp/日(2支);
如兩病灶最大徑之和]10cm,注射本品 1.5×1012vp/日(3支),各病灶分配量應根據腫瘤病灶的大小,按比例注射。
3、有3個或3個以上淺表病灶:
注射本品1.5×1012vp/日(3支),各病灶分配量應根據腫瘤病灶的大小,按比例注射。
使用前將本品從-20℃保存環境取出,室溫下完全融化後,輕輕混勻。一般用生理鹽水將本品稀釋至腫瘤總體積的30%,也可根據具體腫瘤情況適度調整。從腫瘤邊緣皮下進針,將藥液均勻地注入腫瘤邊緣及瘤內。如腫瘤體積≤10cm3,於整個瘤體內放射狀均勻注射;如腫瘤體積]10cm3,將瘤體平分為五個象限,每日向一個象限注射。
根據腫瘤體積大小以及病灶的多少決定本品注射劑量,具體規定為:
1、只有1個淺表病灶:
如病灶最大徑≤5cm,注射本品5.0×1011vp/日(1支)
如病灶最大徑≤10cm,注射本品1.0×1012vp/日(2支)
如病灶最大徑]10cm,注射本品1.5×1012vp/日(3支)
2、有2個淺表病灶:
如兩病灶最大徑之和≤10cm,分別各注射本品1支,共1.0×1012vp/日(2支);
如兩病灶最大徑之和]10cm,注射本品 1.5×1012vp/日(3支),各病灶分配量應根據腫瘤病灶的大小,按比例注射。
3、有3個或3個以上淺表病灶:
注射本品1.5×1012vp/日(3支),各病灶分配量應根據腫瘤病灶的大小,按比例注射。
使用前將本品從-20℃保存環境取出,室溫下完全融化後,輕輕混勻。一般用生理鹽水將本品稀釋至腫瘤總體積的30%,也可根據具體腫瘤情況適度調整。從腫瘤邊緣皮下進針,將藥液均勻地注入腫瘤邊緣及瘤內。如腫瘤體積≤10cm3,於整個瘤體內放射狀均勻注射;如腫瘤體積]10cm3,將瘤體平分為五個象限,每日向一個象限注射。
不良反應
本品的I、II和III期臨床研究資料顯示,在使用過本品的213例受試者中,本品的不良反應為注射局部反應、非感染性發熱、白細胞粒細胞減少和包括寒顫、頭痛、肌痛、乏力在內的流感樣症狀。流感樣症狀一般持續7~9天后可自行消失,其他不良反應停藥或對症處理後可恢復。I期臨床試驗15例晚期復發難治腫瘤受試者中,男性8例,女性7例,年齡範圍28~75歲,主要不良反應為局部反應(5/15),按NCI毒性分級,I級(4/5)、Ⅲ級(1/5);流感樣症狀(3/15),均為I/II級。II期臨床試驗106例晚期復發或難治腫瘤受試者中,男性71例,女性35例,年齡18~78歲,主要不良反應為發熱(19/106),其中,I/II級(18/19)、III級(1/19);局部反應(31/106),均為I/II級;流感樣症狀(16/106),均為I/II級。Ⅲ期臨床試驗160例頭頸部鱗癌化療初治受試者中,男性126例,女性34例,年齡24~77歲。接受本品注射的92例受試者中主要不良反應為發熱(42/92),其中,I/II級(37/42)、Ⅲ級(5/42);局部反應(26/92),均為I/II級;流感樣症狀(9/92),均為I/II級。另外,本品有可能增加化療藥物對白細胞的抑制作用,但對症處理後可恢復正常。
國外類似藥物臨床研究表明,複製型腺病毒局部瘤內注射聯合5-FU加順鉑治療復發難治性頭頸部腫瘤的37例患者中,53%(20/37)出現局部注射疼痛,大多數病人為I/II級,持續時間一般小於24小時。有1例病人因為局部 疼痛停止治療。少數病人出現流感樣症狀,包括發熱34%(12/37),乏力47%(17/37)和/或寒戰24%(9/37)。另外,不能除外與該治療有關的Ⅲ或IV級不良反應有注射部位疼痛16%、黏膜病變8%、暈厥5%、腎功能衰竭5%、面部水腫5%和食欲不振3%。
根據國外腺病毒生物治療的文獻報導,5型腺病毒注射後可能的不良反應還有噁心、嘔吐、腹瀉、腹痛、支氣管炎、胃腸炎、肝炎、膀胱炎和結膜炎,一般為自限性,停藥後可自行恢復。
國外類似藥物臨床研究表明,複製型腺病毒局部瘤內注射聯合5-FU加順鉑治療復發難治性頭頸部腫瘤的37例患者中,53%(20/37)出現局部注射疼痛,大多數病人為I/II級,持續時間一般小於24小時。有1例病人因為局部 疼痛停止治療。少數病人出現流感樣症狀,包括發熱34%(12/37),乏力47%(17/37)和/或寒戰24%(9/37)。另外,不能除外與該治療有關的Ⅲ或IV級不良反應有注射部位疼痛16%、黏膜病變8%、暈厥5%、腎功能衰竭5%、面部水腫5%和食欲不振3%。
根據國外腺病毒生物治療的文獻報導,5型腺病毒注射後可能的不良反應還有噁心、嘔吐、腹瀉、腹痛、支氣管炎、胃腸炎、肝炎、膀胱炎和結膜炎,一般為自限性,停藥後可自行恢復。
禁忌
1.有同類生物製劑過敏史者
2.惡性血液系統疾病者
3.有未經控制的活動性感染者
4.正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或大劑量腎上腺糖皮質激素者
5.免疫缺陷和免疫抑制者
6.哺乳、妊娠期婦女
2.惡性血液系統疾病者
3.有未經控制的活動性感染者
4.正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或大劑量腎上腺糖皮質激素者
5.免疫缺陷和免疫抑制者
6.哺乳、妊娠期婦女
注意事項
1.本品僅限於鼻咽癌高發地區三級甲等醫院使用,且需要在有腫瘤基因/病毒治療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
2.本品為瘤內注射用藥,使用時應考慮穿刺導致腫瘤轉移的可能性。
3.本品為乳白色混懸液,如遇渾濁、沉澱等現象或藥瓶出現裂縫、破損時禁用。本品開啟後應一次用完。
4.本品需–20℃冷藏保存,取出後應儘快使用,避免反覆凍融或室溫放置過久而導致藥效下降。
5.操作時避免使藥液產生泡沫,如本品與皮膚或物品表面意外接觸,應立即用75%酒精擦拭,再以清水沖洗。如本品濺入眼睛、口和鼻等黏膜,立即用清水反覆沖洗。
6.注射操作所用注射器、容器等物品需經消毒處理後廢棄。
7.應嚴格按本說明書中的用法用量使用本品,不得隨意增減劑量或改變給藥途徑。
2.本品為瘤內注射用藥,使用時應考慮穿刺導致腫瘤轉移的可能性。
3.本品為乳白色混懸液,如遇渾濁、沉澱等現象或藥瓶出現裂縫、破損時禁用。本品開啟後應一次用完。
4.本品需–20℃冷藏保存,取出後應儘快使用,避免反覆凍融或室溫放置過久而導致藥效下降。
5.操作時避免使藥液產生泡沫,如本品與皮膚或物品表面意外接觸,應立即用75%酒精擦拭,再以清水沖洗。如本品濺入眼睛、口和鼻等黏膜,立即用清水反覆沖洗。
6.注射操作所用注射器、容器等物品需經消毒處理後廢棄。
7.應嚴格按本說明書中的用法用量使用本品,不得隨意增減劑量或改變給藥途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兒童用藥
尚無兒童用藥資料,不推薦兒童使用。
老年用藥
本品在III期臨床研究中,入組160例受試者,中位年齡51歲(24-77歲),其中60歲以上(含60歲)受試者35例,接受本品注射者20例,主要不良反應為發熱流感樣症狀(5/20)、局部反應(7/20)和胃腸道反應(11/20)。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屬可複製型病毒,勿與抗病毒藥物、免疫抑制劑、大劑量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同時使用。
藥物過量
超劑量使用可能引起高熱和病理性免疫反應。有報導套用腺病毒載體進行基因治療中發生患者死亡事件,經調查認為該死亡是由於病毒治療相對過量而導致的病理性免疫反應所致。
臨床試驗
I期臨床試驗在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防治中心進行,在15例受試者中進行了劑量爬坡試驗,受試者為無常規有效治療方法,或經常規療法失敗或復發,或堅決拒絕現有常規治療的患者。受試者瘤種為黑色素瘤(2例)、頭頸部鱗癌(2例)、陰莖鱗癌(1例)、甲狀腺癌(2例)、卵巢癌(1例)、平滑肌肉瘤(1例)、滑膜肉瘤(1例)、鼻咽癌(1例)、皮膚癌(1例)、乳腺癌(2例)和神經母細胞瘤(1例)。第一例患者只進行1次5.0´107vp瘤內注射,其他患者分為5個不同劑量組:5.0´107vp/日、5.0´109vp/日、5.0´1010vp/日、5.0´1011vp/日和最大劑量1.5×1012vp/日,每日1次,連續5天瘤內注射,觀察21天,從低劑量開始進行爬坡試驗,未觀察到劑量限制性毒性,未能確定最大耐受劑量。主要不良反應為注射局部反應、發熱和流感樣症狀。推薦II期臨床研究劑量為5.0×1011vp/日,連續5天瘤內注射。
II期臨床試驗為多中心、開放臨床試驗,在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防治中心、江蘇省腫瘤醫院、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廣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華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第三軍醫大學附屬新橋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和浙江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瑞金醫院和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等12個研究單位進行。本品以5.0×1011vp /日、連續5天瘤內注射、21天為1個周期,最多5個周期的治療方案,對106例難治性腫瘤患者進行了治療,患者包括13個病種,分別為頭頸部腫瘤(54例)、乳腺癌(13例)、肺癌(8例)、黑色素瘤(3例)、惡性胸腹水(7例)、卵巢癌(3例)、胃癌(6例)、直腸癌(6例)、橫紋肌肉瘤(1例)、淋巴瘤(2例)、軟骨肉瘤(1例)、軟組織肉瘤(1例)和脊索瘤(1例)。將客觀療效作為主要觀察指標,採用WHO療效標準作為判斷標準,結果顯示,包括鼻咽癌在內的頭頸部鱗癌中單藥組29例,其中CR(2例),PR(2例),MR(1例)、SD(17例)和PD(1例),有效率為13.8%;聯合用藥組25例,其中CR(2例),PR(4例),MR(1例)、SD(15例)和PD(2例),有效率為24%。
III期臨床試驗為多中心、開放、隨機、平行對照的臨床試驗,在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防治中心、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廣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第三軍醫大學附屬新橋醫院、四川大學附屬華西醫院、江蘇省腫瘤醫院、浙江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新華醫院、浙江省腫瘤醫院、四川省腫瘤醫院和鄭州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等13個研究單位進行。對160例頭頸~食管鱗癌患者進行了治療,患者分別為鼻咽癌(91例)、食管癌(16例)、舌癌(7例)、轉移性鱗癌(6例)、頸部鱗癌(2例)、喉癌(11例)、齶癌(4例)、唇癌(1例)、會厭癌(1例)、牙齦癌(9例)、口底癌(3例)、頰癌(2例)、頜下腺癌(1例)、肺鱗癌(2例)、甲狀腺癌(1例)、鼻竇癌(1例)、鼻腔癌(1例)和齶部腺樣囊腺癌(1例)。本試驗將局部腫瘤的客觀療效即腫瘤客觀有效率作為主要評定指標,腫瘤進展時間作為次要評定指標。具體方案為,本品5.0×1011~1.5×1012vp/日瘤內注射,聯合靜脈內注射5-FU(500mg/m2)和順鉑(20mg/m2),連續5天,21天為1個周期,共進行2~4周期,與單純上述化療進行對照。結果顯示,本品聯合化療組,可評價受試者52例(均為一線病例,其中鼻咽癌37例),其中CR(6例)、PR(35例)、MR(1例)、SD(9例)和PD(1例),有效率為78.8%;單純化療組,可評價受試者53例(均為一線病例,其中鼻咽癌32例),其中CR(2例)、PR(19例)、MR(5例)、SD(24例)和PD(3例),有效率為39.6%,兩組之間療效有顯著差異(p[0.01),其中本品聯合化療治療鼻咽癌組中CR(6例)、PR(26例)、SD(5例),有效率為86.5%,單純化療組中CR(2例)、PR(17例)、MR(3例)、SD(9例)和PD(1例),有效率為59.4%,兩組之間療效有顯著差異(p[0.05)。
上述臨床研究中主要觀察了對鼻咽癌的近期客觀反應率,尚未進行與現有標準治療方法例如放療或者放療+化療的比較研究,本品劑量、療程與療效和不良反應的關係尚未明確。評價抗腫瘤藥物最終的療效指標一般以遠期療效(生存率)為依據。目前,尚無此方面的數據。
關於本品作用機理,目前尚不完全清楚。腫瘤細胞P53功能異常或者其他標誌與本品相對選擇性複製的關係以及適於本品治療的腫瘤組織篩查標記目前尚不明確。
II期臨床試驗為多中心、開放臨床試驗,在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防治中心、江蘇省腫瘤醫院、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廣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華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第三軍醫大學附屬新橋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和浙江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瑞金醫院和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等12個研究單位進行。本品以5.0×1011vp /日、連續5天瘤內注射、21天為1個周期,最多5個周期的治療方案,對106例難治性腫瘤患者進行了治療,患者包括13個病種,分別為頭頸部腫瘤(54例)、乳腺癌(13例)、肺癌(8例)、黑色素瘤(3例)、惡性胸腹水(7例)、卵巢癌(3例)、胃癌(6例)、直腸癌(6例)、橫紋肌肉瘤(1例)、淋巴瘤(2例)、軟骨肉瘤(1例)、軟組織肉瘤(1例)和脊索瘤(1例)。將客觀療效作為主要觀察指標,採用WHO療效標準作為判斷標準,結果顯示,包括鼻咽癌在內的頭頸部鱗癌中單藥組29例,其中CR(2例),PR(2例),MR(1例)、SD(17例)和PD(1例),有效率為13.8%;聯合用藥組25例,其中CR(2例),PR(4例),MR(1例)、SD(15例)和PD(2例),有效率為24%。
III期臨床試驗為多中心、開放、隨機、平行對照的臨床試驗,在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防治中心、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廣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第三軍醫大學附屬新橋醫院、四川大學附屬華西醫院、江蘇省腫瘤醫院、浙江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新華醫院、浙江省腫瘤醫院、四川省腫瘤醫院和鄭州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等13個研究單位進行。對160例頭頸~食管鱗癌患者進行了治療,患者分別為鼻咽癌(91例)、食管癌(16例)、舌癌(7例)、轉移性鱗癌(6例)、頸部鱗癌(2例)、喉癌(11例)、齶癌(4例)、唇癌(1例)、會厭癌(1例)、牙齦癌(9例)、口底癌(3例)、頰癌(2例)、頜下腺癌(1例)、肺鱗癌(2例)、甲狀腺癌(1例)、鼻竇癌(1例)、鼻腔癌(1例)和齶部腺樣囊腺癌(1例)。本試驗將局部腫瘤的客觀療效即腫瘤客觀有效率作為主要評定指標,腫瘤進展時間作為次要評定指標。具體方案為,本品5.0×1011~1.5×1012vp/日瘤內注射,聯合靜脈內注射5-FU(500mg/m2)和順鉑(20mg/m2),連續5天,21天為1個周期,共進行2~4周期,與單純上述化療進行對照。結果顯示,本品聯合化療組,可評價受試者52例(均為一線病例,其中鼻咽癌37例),其中CR(6例)、PR(35例)、MR(1例)、SD(9例)和PD(1例),有效率為78.8%;單純化療組,可評價受試者53例(均為一線病例,其中鼻咽癌32例),其中CR(2例)、PR(19例)、MR(5例)、SD(24例)和PD(3例),有效率為39.6%,兩組之間療效有顯著差異(p[0.01),其中本品聯合化療治療鼻咽癌組中CR(6例)、PR(26例)、SD(5例),有效率為86.5%,單純化療組中CR(2例)、PR(17例)、MR(3例)、SD(9例)和PD(1例),有效率為59.4%,兩組之間療效有顯著差異(p[0.05)。
上述臨床研究中主要觀察了對鼻咽癌的近期客觀反應率,尚未進行與現有標準治療方法例如放療或者放療+化療的比較研究,本品劑量、療程與療效和不良反應的關係尚未明確。評價抗腫瘤藥物最終的療效指標一般以遠期療效(生存率)為依據。目前,尚無此方面的數據。
關於本品作用機理,目前尚不完全清楚。腫瘤細胞P53功能異常或者其他標誌與本品相對選擇性複製的關係以及適於本品治療的腫瘤組織篩查標記目前尚不明確。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技術刪除人5型腺病毒E1B-55kD和E3區部分基因片段而獲得的一種溶瘤性腺病毒,該病毒可在腫瘤細胞中選擇性複製而導致腫瘤細胞的裂解。為研究本品對細胞感染的特異性和敏感度,在體外用等量的本品和野生型5型腺病毒分別感染鼻咽癌(CNE)、子宮頸癌(C33A)和結腸癌(DLD1,HT-29)等4株p53-的腫瘤細胞株,舌癌(Tca-8113)和肺癌(A549)2株p53+的腫瘤細胞株以及人成纖維細胞(FC)和人微血管內皮細胞(MVEC)2 種正常人細胞株,劑量設定為2個病毒感染一個細胞,即MOI=2,感染病毒後72小時,收穫細胞培養物,用TCID50的方法測定各種細胞懸液的病毒滴度。結果顯示,與野生型5型腺病毒相比,本品可以選擇性殺傷p53-的腫瘤細胞,而在人體正常細胞中不能有效繁殖,差異大於100倍。
體內試驗中,在p53-腫瘤動物模型C33A荷瘤鼠中,注射本品的動物瘤體積和瘤重變化與野生型5型腺病毒注射組相比無顯著差異(p]0.05)。而在p53+的A549荷瘤鼠中,本品所引起的上述指標改變明顯小於野生型5型腺病毒(p[0.05)。結果顯示,p53-的腫瘤移植動物模型對本品敏感。在C33A和HT-29腫瘤移植模型的主要藥效學試驗中,結果顯示,與對照組相比,給藥後43天各試驗組的相對瘤體積都有不同程度的減少(p[0.05),並呈明顯的量效關係。因此,本品對p53-C33A和HT-29腫瘤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
綜上所述,本品能在p53功能缺陷的腫瘤細胞中選擇性複製,具有複製依賴性細胞毒作用,在一定劑量範圍內對P53功能缺陷的腫瘤具有明顯的抗腫瘤活性,對正常細胞則無明顯毒性作用。
一般藥理學試驗結果顯示,小鼠皮下注射本品5.0×1010~2.0×1011TCID50/kg,對受試動物的心血管及呼吸系統均無明顯影響,對受試動物的運動協調和Irwin行為分級試驗均無影響。
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試驗中,小鼠單次皮下注射本品5.0×1012TCID50/kg(有效劑量的100倍),注藥後14天內觀察、測量各組小鼠的活動、飲食和體重等毒性反應指標,14天后處死小鼠,肉眼觀察各主要臟器的改變情況。試驗結果顯示,單次注射本品5.0×1012TCID50/kg,小鼠的活動、飲食和體重等指標與對照組相比無差異,病理檢查各主要臟器未發現病變,LD50]5.0×1012TCID50/kg。小鼠靜脈注射本品,在1.69×1011TCID50/kg劑量組以上開始出現死亡,雌雄小鼠急性毒性反應無明顯差異,雌鼠的LD50=2.63×1011TCID50/kg,雄鼠的LD50=2.23×1011TCID50/kg,提示本品對受試動物無嚴重急性毒性作用。
長期毒性試驗結果顯示,本品低劑量(1.0×1011TCID50/kg)、中劑量(5.0×1011TCID50/kg)和高劑量(1.0×1012TCID50/kg)皮下重複注射豚鼠頸部 15天,可引起給藥局部正常組織的炎症反應,停藥後局部炎症反應可自行消失。中、高劑量可使肝組織與肺組織的部分細胞發生輕度超微結構損傷,停藥2周后,基本恢復正常。本品給藥第16天及第30天中、高劑量組抗體測定均為陽性,抗體滴度測定抗體應答呈劑量—時間依賴關係,隨用藥劑量增加及時間的推移,抗體反應強度呈升高趨勢。未發現其它毒理學損害。豚鼠連續皮下注射本品,出現毒性反應的靶器官為給藥局部皮膚及皮下組織,無毒性反應劑量為1.0×1011TCID50/kg。
過敏試驗結果顯示,本品在5×109TCID50/kg時不會引起豚鼠的過敏反應。
本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技術刪除人5型腺病毒E1B-55kD和E3區部分基因片段而獲得的一種溶瘤性腺病毒,該病毒可在腫瘤細胞中選擇性複製而導致腫瘤細胞的裂解。為研究本品對細胞感染的特異性和敏感度,在體外用等量的本品和野生型5型腺病毒分別感染鼻咽癌(CNE)、子宮頸癌(C33A)和結腸癌(DLD1,HT-29)等4株p53-的腫瘤細胞株,舌癌(Tca-8113)和肺癌(A549)2株p53+的腫瘤細胞株以及人成纖維細胞(FC)和人微血管內皮細胞(MVEC)2 種正常人細胞株,劑量設定為2個病毒感染一個細胞,即MOI=2,感染病毒後72小時,收穫細胞培養物,用TCID50的方法測定各種細胞懸液的病毒滴度。結果顯示,與野生型5型腺病毒相比,本品可以選擇性殺傷p53-的腫瘤細胞,而在人體正常細胞中不能有效繁殖,差異大於100倍。
體內試驗中,在p53-腫瘤動物模型C33A荷瘤鼠中,注射本品的動物瘤體積和瘤重變化與野生型5型腺病毒注射組相比無顯著差異(p]0.05)。而在p53+的A549荷瘤鼠中,本品所引起的上述指標改變明顯小於野生型5型腺病毒(p[0.05)。結果顯示,p53-的腫瘤移植動物模型對本品敏感。在C33A和HT-29腫瘤移植模型的主要藥效學試驗中,結果顯示,與對照組相比,給藥後43天各試驗組的相對瘤體積都有不同程度的減少(p[0.05),並呈明顯的量效關係。因此,本品對p53-C33A和HT-29腫瘤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
綜上所述,本品能在p53功能缺陷的腫瘤細胞中選擇性複製,具有複製依賴性細胞毒作用,在一定劑量範圍內對P53功能缺陷的腫瘤具有明顯的抗腫瘤活性,對正常細胞則無明顯毒性作用。
一般藥理學試驗結果顯示,小鼠皮下注射本品5.0×1010~2.0×1011TCID50/kg,對受試動物的心血管及呼吸系統均無明顯影響,對受試動物的運動協調和Irwin行為分級試驗均無影響。
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試驗中,小鼠單次皮下注射本品5.0×1012TCID50/kg(有效劑量的100倍),注藥後14天內觀察、測量各組小鼠的活動、飲食和體重等毒性反應指標,14天后處死小鼠,肉眼觀察各主要臟器的改變情況。試驗結果顯示,單次注射本品5.0×1012TCID50/kg,小鼠的活動、飲食和體重等指標與對照組相比無差異,病理檢查各主要臟器未發現病變,LD50]5.0×1012TCID50/kg。小鼠靜脈注射本品,在1.69×1011TCID50/kg劑量組以上開始出現死亡,雌雄小鼠急性毒性反應無明顯差異,雌鼠的LD50=2.63×1011TCID50/kg,雄鼠的LD50=2.23×1011TCID50/kg,提示本品對受試動物無嚴重急性毒性作用。
長期毒性試驗結果顯示,本品低劑量(1.0×1011TCID50/kg)、中劑量(5.0×1011TCID50/kg)和高劑量(1.0×1012TCID50/kg)皮下重複注射豚鼠頸部 15天,可引起給藥局部正常組織的炎症反應,停藥後局部炎症反應可自行消失。中、高劑量可使肝組織與肺組織的部分細胞發生輕度超微結構損傷,停藥2周后,基本恢復正常。本品給藥第16天及第30天中、高劑量組抗體測定均為陽性,抗體滴度測定抗體應答呈劑量—時間依賴關係,隨用藥劑量增加及時間的推移,抗體反應強度呈升高趨勢。未發現其它毒理學損害。豚鼠連續皮下注射本品,出現毒性反應的靶器官為給藥局部皮膚及皮下組織,無毒性反應劑量為1.0×1011TCID50/kg。
過敏試驗結果顯示,本品在5×109TCID50/kg時不會引起豚鼠的過敏反應。
藥代動力學
豚鼠體內試驗中,分為低劑量組(1.0×1011TCID50/kg)、中劑量組(5.0×1011 TCID50/kg)、高劑量組(1.0×1012 TCID50/kg)和對照組(給予等量賦形劑,含10%甘油的PBS)4組,各組劑量設定分別為動物(裸鼠)有效劑量的2、10和20倍(以體重kg計),或5.3、26.7和53.3倍(以體表面積m2計)。對各組豚鼠採用無菌皮下注射給藥,每日1次,連續注射15天。分別在第1次注射後第16天和30天,無菌條件下處死各組的一半動物,取心、肝、脾、肺、腎、腦和頸淋巴結等組織,提取DNA,針對病毒基因設計特異性引物,進行PCR擴增,查看病毒核酸在以上組織中的分布情況。結果顯示,給藥局部(頸部)及頸淋巴結有本品分布,但無蓄積現象;心、肝、脾、肺、腎及腦組織均未檢測到本品分布。荷瘤裸鼠體內試驗表明,本品連續5天移植瘤內注射,在停藥後第1,4,10,25天均未發現本品在除被注射腫瘤以外的其他器官分布。
I期臨床研究中,第一例患者只進行1次5.0´107vp瘤內注射,其它患者分為5個不同劑量組:5.0´107vp/日、5.0´109vp/日、5.0´1010vp/日、5.0´1011vp/日和最大劑量1.5×1012vp/日,每日1次,連續5天瘤內注射,從低劑量開始進行爬坡試驗。在第1個療程中的注射前及注射後第1、3、6、12、19、26天,取受試者血液、咽拭子、注射部位拭子、尿和糞DNA進行本品特異性的PCR檢測,均未檢測到本品存在。在注射後第3周,取注射部位組織進行免疫組化檢測,結果顯示本品在注射腫瘤組織中特異性複製,在鄰近的正常組織中則未見本品存在。
I期臨床研究中,第一例患者只進行1次5.0´107vp瘤內注射,其它患者分為5個不同劑量組:5.0´107vp/日、5.0´109vp/日、5.0´1010vp/日、5.0´1011vp/日和最大劑量1.5×1012vp/日,每日1次,連續5天瘤內注射,從低劑量開始進行爬坡試驗。在第1個療程中的注射前及注射後第1、3、6、12、19、26天,取受試者血液、咽拭子、注射部位拭子、尿和糞DNA進行本品特異性的PCR檢測,均未檢測到本品存在。在注射後第3周,取注射部位組織進行免疫組化檢測,結果顯示本品在注射腫瘤組織中特異性複製,在鄰近的正常組織中則未見本品存在。
貯藏
-20℃以下保存和運輸。
包裝
本品採用2ml中性硼矽玻璃管制注射劑和丁基橡膠藥用瓶塞,並用鋁塑組合蓋密封。包裝規格:每支0.5ml;每小盒裝1支;每中紙盒5支;每紙箱20支。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YBS01442005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S20060027
生產企業
上海三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