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迎江區文化和旅遊局

安慶市迎江區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迎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11號)和《中共迎江區委迎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迎發〔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安慶市迎江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迎江區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安慶市迎江區
  • 所屬部門: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和宣傳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文物、旅遊、廣播影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研究擬定有關政策措施和行業標準,宣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
(二)統籌規劃文化文物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文化、旅遊、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組織迎江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對行業和系統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十一)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電影放映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
(十二)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的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印刷業。
(十三)完成市文化和旅遊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會務、接待、文秘、文書檔案、信訪、信息處理、機要保密、提案議案處理、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自動化、網站管理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局系統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協調本區重要文化活動的新聞採訪和報導;承擔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承擔局系統的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起草全局性工作規劃、計畫、總結、報告等檔案;承擔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承擔區直文化旅遊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社會公益活動;重點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文旅市場管理辦公室(文物管理所)。擬定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新聞出版(含農家書屋)及娛樂場所經營進行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文化和旅遊市場、新聞出版及娛樂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文化和旅遊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有關審批工作。

人員編制

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朱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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