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大觀區民政局

安慶市大觀區民政局

安慶市大觀區民政局,根據《中共安慶市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觀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12號)和《中共大觀區委、大觀區人民政府關於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觀字〔2019〕4號),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安慶市大觀區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大觀區民政局
  • 外文名:Civil Affairs Bureau of Daguan District, Anqi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 、法規和政策、規劃,依照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訂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協調、參與擬訂和修改有關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負責開展並指導監督全區民政系統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民政法制宣傳、監督等工作。
(三)負責區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監督社會組織活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在區民政局登記且沒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四)負責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以及殘疾兩項補貼的發放等工作;牽頭擬訂相關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救助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工作。
(五)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全區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區建設的發展規劃;指導社區服務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促進社區建設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社區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區村(居)民委員會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邊界線的勘定管理、聯檢工作;負責各鄉鎮、(街道)邊界爭議和調處事務。
(八)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保護工作。
(九)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負責全區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
(十)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活動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二)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特困供養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
(十四)擬訂全區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制度建設的相關政策,指導鄉鎮健立完善特困供養人員制度落實相關政策,擬定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基礎設施建設、服務機構建設規劃,指導鄉鎮組織實施。
(十五)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的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建設。負責全區兒童收養登記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和業務指導;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管理服務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工作;檢查民政事業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區民政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十八)擬訂全區民政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區民政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指導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九)負責全區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站、敬老院等福利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安全事故的善後工作。
(二十)履行相關民生工程職責。
(二十一)負責做好本部門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信息化建設、對外交流、政務公開和綜合性檔案起草等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的普法教育、宣傳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基建和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創建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社會救助辦公室。擬定全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的實施辦法;負責落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救助制度和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制度;指導各鄉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和臨時救助的實施,指導各街道、皖河農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難民眾臨時救助的實施工作。

行政編制

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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