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於抓緊做好2013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兌付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2013年對種糧農民糧食補貼工作方案
一、補貼目標,二、補貼政策,三、資金分配,四、補貼資金落實到農戶辦法,五、補貼資金髮放辦法,六、補貼資金的管理和撥付,七、有關工作要求,
一、補貼目標
對種糧農民糧食補貼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調動各地和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統籌兼顧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增支的影響,積極鼓勵糧食主產區和農民多種糧,種優質糧,促進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二、補貼政策
(一)糧食直接補貼
2013年糧食直接補貼政策保持不變,對種糧農民糧食直接補貼、種糧大戶增加糧食直接補貼、承包國有農場土地糧食生產者糧食直接補貼、承包國有農墾企業土地糧食生產者糧食直接補貼的補貼標準均與上年補貼標準相同。
(二)農資綜合補貼
2013年農資綜合補貼政策保持不變,繼續以小麥、稻穀作為補貼品種,並按照實際種植面積分配補貼資金,全省補貼標準相同。
(三)良種良法示範戶補貼
2013年繼續在糧食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中切塊安排小麥、水稻和玉米良種良法示範戶補貼資金,補貼標準為小麥、水稻10元/畝、玉米8元/畝。良種良法示範戶補貼採取當年補上年的做法,2013年補貼以各地農業部門提供的2012年度良種良法示範戶補貼清冊發放。各地要嚴格按照良種良法示範戶補貼發放要求,補貼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系統直接打卡兌付,嚴禁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其他單位或採取物化補貼等形式向農民發放。
三、資金分配
2013年糧食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以各地統計上報的2012年小麥和稻穀實際種植面積、種糧大戶耕地面積、承包國有農場和農墾企業土地糧食生產者耕地面積,以及省農委核定的水稻、小麥、玉米良種良法示範戶補貼面積為依據進行分配。各地如因統計發生數據誤差等問題,由各地在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時,自行統籌解決;如發現有虛報糧食種植面積套取補貼資金的,省財政將扣回補貼資金並嚴肅處理。
四、補貼資金落實到農戶辦法
(一)糧食直接補貼
糧食直接補貼仍按照原計稅面積或計稅常產為依據分解落實到農戶,如有計稅面積土地因征地拆遷等減少的,各地可通過自行提高當地糧食直接補貼標準的方式發放補貼。
(二)農資綜合補貼
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必須以2012年小麥、稻穀實際種植面積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包括非計稅面積土地(如五保戶耕地、無固定收益耕地、新開墾(復墾)土地,以及駐當地的國有農場、農墾企業土地)的小麥、稻穀種植面積,要確保所有種糧農民都能享受到農資綜合補貼。
補貼資金必須全部兌付給種糧農民,直達農民個人賬戶,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五、補貼資金髮放辦法
補貼資金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後,由鄉鎮政府負責公示,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必須張榜公示,接受民眾監督,民眾無異議後,再通過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直接兌付到農戶。嚴禁以任何理由將補貼資金頂抵任何費用,嚴禁扣壓農民補貼專用存摺。
按照省糧補辦《關於做好2006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7〕1號)的規定,農戶之間轉包耕地的,按照契約約定的補貼對象發放補貼,沒有契約約定的必須及時補簽契約,明確補貼歸屬;單位或村將集體土地分包給農民種糧的,必須將補貼資金髮放給承包人,嚴禁單位或村幹部集中領取補貼。
為提高補貼使用效益,促進春耕生產,各地要在春節前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全部兌付給種糧農民,並確保在2月底前將補貼數據上傳完畢。
六、補貼資金的管理和撥付
糧食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用預算資金安排,省財政廳將資金撥入各市、縣(區)財政局在當地農業發展銀行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補貼資金要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管理和撥付,分賬核算,單獨反映,嚴禁擠占、挪用。
七、有關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對種糧農民糧食補貼工作實行市、縣(區)長負責制,各地要在市、縣(區)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制定本地區對種糧農民糧食補貼工作方案。財政部門要與農業等部門密切協作,認真做好補貼發放工作。
2.加強政策宣傳。各地要加強對糧食補貼政策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和每個種糧農民都全面了解糧食補貼政策,並爭取他們的支持和擁護。
3.及時上傳補貼數據。從2月1日起,繼續實施2013年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電子數據報送制度。各縣(市、區)在補貼發放完畢後,要及時將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糧食補貼電子數據上傳至省農村局資料庫,並確保在2月底報送完畢。省財政廳將從2月16日起每天0點對各地上傳的補貼數據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分配2013年糧補工作經費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