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

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

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在中共花山區委的領導和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花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
  • 成立時間:1978年6月
  • 辦公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湖北東路197號
主要職責,管轄範圍,內設機構,所獲榮譽,地理信息,

主要職責

1.審理一審刑事公訴、自訴案件,依法打擊刑事犯罪。
2.審理各類一審民事糾紛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3.審理各類一審行政糾紛案件,監督和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4.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
5.審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告訴、申訴,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6.審理按審判監督程式提起再審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7.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8.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解答有關法律政策方面的問題,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9.在業務工作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公民自覺地遵守憲法、法律。
10.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管轄範圍

霍里街道、桃源路街道、湖東路街道、沙塘路街道、解放路街道、江東街道、塘西街道、金家莊街道、慈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馬鋼新區。

內設機構

截至2022年5月,設有10個內設機構: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執行庭)、政治部、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
派出法庭:慈湖高新區人民法庭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設定。
名稱
工作職責
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
對本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審查立案;辦理訴前財產保全;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協調相關部門處理訴訟服務工作;負責本院涉訴信訪工作;負責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工作;負責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工作、導訴台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審判庭報送的抗訴案件進行登記並及時移送上級法院。
負責確認調解協定、實現擔保物權、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等非訴訟程式案件;負責未預交案件受理費等程式性案件;負責小額訴訟程式案件;負責適宜速裁的簡易程式案件;負責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爭議的離婚案件、離婚後財產糾紛、撫養、扶養案件、買賣契約糾紛、金融借款契約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銀行卡糾紛、租賃契約糾紛、承攬契約糾紛、居間契約糾紛、追償權糾紛案件;負責適宜速裁的簡易程式案件因被告下落不明轉為普通程式的案件;負責當事人無爭議的其他各類民事、商事訴訟案件;負責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件;負責訴訟中已採取保全措施並已保全到位的可現金給付的執行案件。
負責民商事糾紛的委派調解、委託調解及邀請調解;負責對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和行政調解業務的指導;與區信訪綜治維穩三級平台協調有關個案的調解;協調處理跨區域、行業案件的調解;負責建立、完善和管理特邀調解組織名冊、特邀調解員名冊、法院專職調解員名冊、律師調解員名冊、中立評估機構名冊;建立涉訴信訪案件多方協調解決新模式。
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案件;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案件,以及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工作。
負責審理全市市轄區一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本院涉少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對未成年被告人(罪犯)進行跟蹤幫教和回訪考察,協助社區矯正組織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做好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學校、社區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問題和涉少民事案件存在的社會問題進行調查。
民事審判一庭
依法審理婚姻、家庭、繼承、損害賠償、債權債務、勞動爭議、人身權利等糾紛案件;推進民事糾紛多元化解的訴調對接工作;指導涉軍維權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
設家事審判組織,依法審理本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繼承糾紛;加強聯動協調,推動建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落實司法救助,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及老人的合法權益;完成上級法院和本院領導交辦、督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物業管理法制宣傳、法律諮詢和物業糾紛訴調對接、司法確認、巡迴審判等工作。
民事審判二庭
負責審理除民事審判一庭收案範圍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各類契約及侵權糾紛案件;負責審理國內證券、期貨、票據、公司、企業清算、破產案件;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一審民商事契約糾紛案件;依法審理其他民事案件。
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
貫徹國家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規,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立案諮詢接待工作;根據當事人申請,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調解工作;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
依法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
依法審理上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指令本院再審的各類案件;依法審理經本院相關部門審查認為應當再審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設環境資源審判組織,審理涉及環境資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
執行局(執行庭)
執行本院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辦理其他有關執行工作事宜。
政治部
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院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負責本院機關各類人員的考錄、調配、考核、任免、等級晉升、工資福利、出國審查、退休及老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全院聘用人員招錄、工資與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人事信息的採集分析以及各項組織人事制度的實施;負責院黨組會的組織安排和會務工作;牽頭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負責思想政治理論學習教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評先創優、表彰獎勵活動;負責全院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全院文化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本院各類人員的培訓規劃、計畫和相關規章制度;統籌其他部門進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完成本院所擔負的任務;負責抓好全院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動態,督促黨員認真學習政治理論;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黨支部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協助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關心、支持機關工會、共青團等民眾組織,支持和幫助他們根據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負責與結對社區、村委會的共建工作;負責黨員志願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單位幹部城區結對幫扶工作。
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院綜合性公務接待和會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愛國衛生、文明創建的考核工作;負責物業、保全管理工作;負責本院機關的固定資產(房地產)、行政事務、財務、通訊等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院機關基本建設的規劃、項目申請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院機關信息化建設及信息化運維工作;負責本院的服裝、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的管理;負責本院基礎建設工作;負責本院機關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院長辦公會的組織安排和會務工作;負責職工食堂、物業、保全管理工作。
負責院司法警察教育、培訓等警務工作;負責警械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車輛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看管押解、證人傳帶、鑑定人和證據傳遞工作;協助、配合相關庭室對本院機關安全保衛、涉訴信訪、消防安全、審判秩序、法律文書送達、強制執行等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
負責有關人民法院的司法統計和分析,收集信息資料;負責審查全院案件信息數據錄入、結案歸檔工作;負責院審判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全院裁判文書上網、庭審直播、案件流程信息公開等審查通報工作;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負責有關人民法院工作的巨觀調查研究、研討會工作,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負責綜合文字起草工作;負責本院信息宣傳工作,對本院信息員撰寫的宣傳、信息稿件進行初審把關;負責學術論文徵集推薦工作;編印法院內部雜誌、期刊、年鑑等材料;認真貫徹落實司法宣傳工作紀律,按紀律要求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及時向領導請示對重大敏感性案件(事件)的對外宣傳意見;負責統計全院調研和信息宣傳工作,及時向上級法院報送調研和信息宣傳工作月報表;負責向上級法院及時報送本院案例;負責輿情引導工作。
慈湖高新區人民法庭
一、做好立案工作。依法對本法庭轄區的各類民商事案件進行審查立案,並將決定立案案件的當事人姓名、單位、案由、簡要案情進行登記,報本院立案庭對案件進行統一編號;
二、做好審判工作。依法審理人民法庭轄區內的第一審物權確認、返還原物、排除妨害、財產損害賠償等物權保護糾紛,相鄰關係糾紛,共有糾紛,買賣、借款、租賃、承攬、建設工程等契約糾紛及侵權責任糾紛等案件。從便利人民民眾訴訟、便於審判案件出發,採取駐庭辦案與巡迴審理、就地辦案相結合的工作方法。辦理案件應當區分輕重緩急,急案先辦,防止矛盾激化;
三、對人民法庭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案件依法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四、嚴格執行程式法、實體法和上級法院、本院的相關規定,確保實體公正、程式公正、操作規範,不斷提高立案和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努力推進人民法庭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建設;
五、做好訴訟指導工作,為當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訴訟權利提供服務,對於不適宜調解或調解不成功的糾紛,及時引導當事人訴訟,並及時安排送達、開庭、裁判;
六、加強對民商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學習,堅持集體研討案件和重大疑難案件請示匯報制度,不斷提高人民法庭幹警的司法履職能力;
七、加強人民法庭幹警素能培訓機制的完善,設定與人民法庭職能定位相對應的培訓內容,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幹警依法履職能力;
八、加強新形勢下民商事審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調查研究,不斷總結新經驗,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提出新舉措,推動人民法庭審判及其他工作的順利開展;
九、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擴大辦案效果,力求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十、做好人民法庭承辦案件統計和統計數據的報送工作;
十一、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耐心解答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提出的法律問題,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和服判、息訴、罷訪工作;
十二、加強請示報告制度,把人民法庭工作作為強基導向、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等重點工作,積極向慈湖高新區管委會請示報告工作;
十三、指導本轄區居民調解組織的工作,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和訴源治理,密切與本轄區司法局等單位的聯繫,參與訴源治理工作;
十四、履行人民法庭的其他工作職責。
資料來源: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花山區人民法院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邰紅梅、“安徽省三八紅旗手”桑毓梅、“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魯勤、安徽省“首屆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周忠富等先進典型。榮獲第五、六、七、八、九、十屆“安徽省文明單位”、首屆“安徽省優秀法院”、“安徽省廉政文化示範單位”、全省法院“民事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學術論文組織工作先進集體”和全國、全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等榮譽稱號,並被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二次、集體三等功二次,另有50多個集體、百餘人次受到上級表彰獎勵。
2021年11月,花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被全國婦聯權益部列入“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地理信息

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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