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一五規劃綱要

2006年12月29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6〕121號印發《安徽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一五” 規劃綱要》。該《規劃綱要》分“十五”扶貧開發主要成就及“十一五”時期面臨的形勢;“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範圍和對象;“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主要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保障措施5部分。

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是:實施整村推進工程;實施勞動力資源開發工程;實施產業化帶動工程;實施通達、片區綜合治理和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扶貧助學助醫工程;實施扶貧帶頭人工程;開展扶貧濟困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一五” 規劃綱要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6〕121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29日
通知,規劃綱要,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皖政〔2006〕12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一五”規劃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規劃綱要

安徽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一五”規劃綱要
為推動我省農村扶貧開發進程,促進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安徽省“十一五”農村扶貧開發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一、“十五”扶貧開發主要成就及“十一五”時期面臨的形勢
“十五”期間,全省累計投入扶貧資金25.1億元、扶貧貸款40.6億元,著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拓寬貧困人口基本增收渠道,提高貧困人口基本素質,較好地完成了“十五”農村扶貧開發的主要任務。
(一)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十五”期間,全省貧困地區新建和改擴建縣鄉村道路15753公里,改善了7750個行政村的交通條件;實施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基本解決了200萬人的飲水困難;建設基本農田6.67萬公頃;興修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新增農田灌溉面積7.0萬公頃、改善灌溉面積24.67萬公頃;綜合治理小流域,控制水土流失面積5.07萬公頃;新造經濟林果6.13萬公頃;實施草危房改造和易地移民搬遷,改善了9.8萬貧困人口的居住和生存發展條件。
(二)貧困地區社會公益事業得到改善,人口綜合素質有所提高。“十五”期間,我省始終把貧困地區科技、文化、教育、衛生事業作為扶貧開發工作重點之一,改擴建鄉鎮衛生院482所;改造學校1060所,資助了近8萬名貧困家庭子女就學;大力發展農村衛星廣播電視與通訊業;開展各類適用技術培訓,提高貧困地區農民綜合素質和就業技能。
(三)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農民收入穩步增長。截至“十五”末,全省30個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GDP達1424億元,比2000年增長108%;財政收入61.8億元,比2000年增長78%;農民年人均收入2228.8元,比2000年增加578元。在2005年全省縣域經濟綜合考核評價中,有2個縣位列綜合指數前10位,5個縣位列動態指數前10位。
(四)扶貧開發的重點更加明確,思路進一步拓寬。“十五”期間,在堅持開發式、參與式扶貧的基礎上,重點實施了1041個重點貧困村的“整村推進”工程,培訓轉移貧困地區勞動力近10萬人;投放扶貧貼息貸款40.6億元,扶持了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產業化生產基地5.9萬公頃。“十五”期間,通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對口扶持、幹部結對幫扶和選派9000名幹部到貧困村、後進村任職等多種形式,幫助貧困鄉村和貧困人口解決了許多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快了貧困地區脫貧致富步伐,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
“十一五”期間,我省農村扶貧開發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到2005年底,全省貧困人口尚有384萬人,其中絕對貧困人口131萬人,低收入人口253萬人,貧困發生率仍達7.3%。同時,我省是多種氣候災害易發省份,貧困地區農民因災、因病、因學等致貧、返貧現象比較突出,貧困地區經濟總量和人均水平較低,與其他地區差距較明顯,扶貧開發投入規模與實際需求不相適應,扶貧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間,黨和國家把扶貧開發作為和諧社會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入和開發力度,為我省扶貧開發工作提供了極好機遇。我國已經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政策開始啟動,我省有望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經過改革開放20多年的努力,我省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有了較大改善,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明顯增強,扶貧工作重點縣發展潛力正在顯現。扶貧開發工作積累了很多成功經驗,形成了有效的推進機制。這些都為做好“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提高勞動力素質、增加農民收入、減少貧困人口為目標,注重創新扶貧方式,因地制宜地實施“整村推進”工程,積極開展以工代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產業化扶貧,進一步推進小額信貸扶貧和深山區、庫區易地扶貧開發,竭力緩解各類返貧現象。通過不斷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努力為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奠定基礎,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條件。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立足長遠、以人為本,解決溫飽和鞏固溫飽同步推進。創新扶貧方式,努力做到自然資源開發與人力資源開發並重,解決溫飽與鞏固溫飽同步推進,逐步實現從以改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為主向以提高人的綜合素質和脫貧能力為主的轉變,從以自然資源開發為重點向以人力資源開發為重點轉變。
2.堅持開發式扶貧,不斷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因地制宜實施“整村推進”,積極開展產業化扶貧,切實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加快勞動力轉移步伐,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逐步建立可持續脫貧機制。堅持把扶貧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資源合理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結合起來,不斷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貧困地區逐步走上生產發展、生態良好、生活寬裕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3.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整治,逐步改善貧困地區發展環境。針對貧困人口區域性分布的特點,突出重點,量力而行,集中解決區域性貧困的重點、難點問題。圍繞新農村建設,以社區綜合發展、易地扶貧開發為抓手,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綜合配套建設,搭建發展平台,逐步改善貧困地區的發展環境。
4.堅持科學規劃、分類指導,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把扶貧開發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根據不同區域特點、發展條件和貧困人口分布狀況,進行科學規劃,分類指導,加大扶持力度,在不斷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同時,加強農村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各項社會事業建設,提高農民綜合素質,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5.堅持政府主導、民眾參與,激發內力,不斷提高貧困人口脫貧能力。建立健全互助和扶持機制,積極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扶貧開發。通過捐贈、資助、幫扶及物質、文化和智力扶貧等多種形式,解決貧困代際傳遞和因病、因災返貧等問題,不斷提高貧困人口素質和生活水平。廣泛動員和有效幫助貧困民眾牢固樹立依靠自身力量改變貧窮落後面貌的思想,主動參與扶貧開發,努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不斷增強自我脫貧和自我發展能力。
三、“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範圍和對象
“十一五”期間,20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仍然是我省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國家扶貧資金主要用於國家重點縣。目前,國家重點縣以外貧困人口占全省貧困人口近50%。為此,要拓寬省及地方扶貧資金的籌集渠道,進一步加大對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投入。同時,各市要加強對非重點縣貧困鄉村的扶持力度,研究扶持一批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重點村。
“十一五”期間,我省農村扶貧開發的主要對象是具有自我發展能力的貧困人口。同時,針對不同貧困類型,採取不同的扶貧方式。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開發式扶貧,對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實行搬遷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建立貧困家庭子女教育扶貧機制,建立因病致貧家庭衛生扶貧機制。通過建立健全救助保障制度,解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口貧困問題。
四、“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主要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主要目標。
到2010年,全省扶貧開發的主要目標是:基本解決現有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對特困家庭和喪失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實現基本的救濟和救助保障。鞏固已解決溫飽人口的脫貧成果,穩步提高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抑制返貧。力爭使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率每年高於全省平均水平1個百分點以上;按現行貧困標準,全省貧困發生率降至5%以下。
“十一五”期間,根據國家和省安排的扶貧資金規模,繼續對3000個左右重點貧困村因地制宜地實施“整村推進”工程,並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通過“整村推進”使重點村中心居民點基本實現晴雨通車,民眾能夠飲用清潔衛生水,適齡兒童、少年能夠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貧困農民基本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貧困農戶危房基本改造完畢,農村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平均每個貧困戶有1個勞動力接受農業適用技術培訓,農業剩餘勞動力50%以上通過技能培訓轉移到非農產業,每個村有1個穩定的增收項目。
(二)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1.實施整村推進工程。根據扶貧資金規模,每年在國家和省重點縣選擇500個左右村,實施“整村推進”工程,在非重點縣也選擇一些貧困村給予扶持。實施“整村推進”的重點村,要按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加強村莊規劃,多渠道籌措資金,配套投入建設,提高資金綜合效益,確保到縣的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整村推進”。
2.實施勞動力資源開發工程。“十一五”期間,計畫培訓轉移貧困地區勞動力25萬人。重點對貧困勞動力特別是貧困家庭初、高中應屆畢業生,分期分批進行就業技能培訓。採取短期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技能培訓與穩定轉移相結合、轉移培訓服務與就業維權服務相結合,拓寬培訓轉移渠道。依託現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和社會辦學力量,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推進制度化、規範化建設。通過勞動力轉移培訓,提高貧困人口轉移就業能力,穩定增加貧困農民非農業收入。
3.實施產業化帶動工程。“十一五”期間,力爭累計安排扶貧貼息貸款15億元左右,支持貧困地區區域性支柱產業發展,重點扶持扶貧龍頭企業和產業化龍頭企業,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推廣高效增收品種,引導重點貧困村開展基地建設。扶持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特別是農村儲運大戶、經紀人等發展,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擴大農產品生產規模和加工銷售能力。積極推廣小額信貸扶貧模式,擴大入戶扶持覆蓋面,計畫5年安排小額貼息貸款1.2億元左右,引導和幫助2萬貧困農戶調整產品結構,擴大生產規模。積極開展在貧困村建立“村民生產發展互助資金”試點,不斷總結、完善和推廣。
4.實施通達、片區綜合治理和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加強基本農田水利建設。改造中低產田3萬公頃,新增和改善農田有效灌溉面積25萬公頃,改善防洪除澇面積70萬公頃。通過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改善流域和灌區內集中連片農田排灌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加強鄉村道路建設。新建和改建道路1.1萬公里,改善4000多個行政村1000萬人的交通條件。結合“村村通”建設工程,在人口集中居住的貧困村組,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以物抵資等多種形式,建立民眾自主建設和養護村組道路的激勵機制。
提高飲水安全覆蓋面。以中心居民點為主,集中建設供水工程900個,解決5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
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建設大別山區水源涵養林二期工程和太平湖水源涵養林工程等,控制水土流失面積3萬公頃。
實施易地扶貧開發。結合新農村建設,對不具備生存條件的深山區、庫區貧困人口實施移民搬遷,搬遷和改造草危房8000戶。
5.實施扶貧助學助醫工程。在國家實行“兩免一補”政策基礎上,開展教育扶貧,加大貧困地區教育投入,不斷改善辦學條件,確保適齡兒童入學率達100%,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實施扶貧助學工程,資助貧困家庭子女高中(職業教育)和大學階段就讀費用,防止因學返貧,遏制貧困代際傳遞。建立城市醫療衛生單位下鄉對口扶貧制度,加強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為保證基本醫療,允許使用財政扶貧資金為特困農民代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金。建立貧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提高農民抗禦大病風險能力,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6.實施扶貧帶頭人工程。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與組織、人事部門密切配合,把重點村基層組織建設作為扶貧開發的基礎性工程切實抓好,並將基層組織建設納入扶貧開發工作綜合評價考核內容。深入推進選派優秀年輕黨員幹部到農村特別是貧困村任職工作。積極扶持發展貧困地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和各類扶貧協會,大力培育農村扶貧帶頭人,提高貧困農民組織化程度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帶領民眾脫貧致富。
7.開展扶貧濟困工程。繼續實行並不斷完善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聯繫扶貧工作重點縣、鄉(鎮)、村制度。加強對口支援工作,調動各方面力量,動員更多社會資源投入扶貧濟困。探索民間組織、民營企業和廣大公民參與扶貧濟困的有效機制和方式,積極爭取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等國外資金投入貧困地區。幫助貧困村建立“扶貧互助基金”,扶持農民發展生產。繼續做好黨政機關幹部、公務人員結對幫扶貧困家庭工作,5年內計畫組織25萬人次機關幹部參加扶貧濟困活動,結對幫扶貧困家庭15萬戶。引導企業和個人,採取多種形式,資助5萬名貧困家庭子女接受各類教育。
五、“十一五”時期扶貧開發保障措施
農村扶貧開發是一項長期的歷史性任務,貫穿於新農村建設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過程。有效實施好本《綱要》是做好“十一五”時期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證。各地、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要齊心協力,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支撐、保證扶貧開發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繼續實行扶貧開發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進一步完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強化縣級政府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管理,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評工作,確保目標任務到位、管理責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配合,合力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二)加強規劃指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增強規劃的科學性,重視規劃的指導性,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各重點貧困縣要按照本《綱要》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十一五”農村扶貧開發實施意見。根據專項扶貧資金政策要求和扶貧開發目標與建設任務,以項目為支撐,分別編制以工代賑、發展資金、信貸扶貧等專項規劃,形成定位合理、功能互補、有機結合、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建立和完善規劃項目庫,做好項目儲備工作,形成按規劃立項、按項目實施、按效益考核的良性機制。
(三)增加扶貧投入。
在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貼息貸款和其他各類專項扶貧資金的基礎上,省財政根據財力和扶貧工作需要,逐步增加農村扶貧資金投入。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協調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對貧困地區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發揮扶貧資金引導作用,在政府的統一協調下,根據規劃整合引導涉農資金向重點村投入。建立相應的政策引導機制,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支持貧困地區建設。積極爭取外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援助資金、金融機構的優惠貸款,用於扶貧開發事業。
(四)加強監督管理。
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方式,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的資金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不斷提高扶貧資金監管水平。建立和完善監督檢查、稽查審計和績效考核制度,落實扶貧項目和資金公示公告制度,進一步規範項目建設管理,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和貧困地區民眾輿論監督作用。加大對違紀違規問題的整改查處力度,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要予以嚴肅處理。進一步提高扶貧資金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財政扶貧資金監測管理信息系統和以工代賑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五)推進機制創新。
完善扶貧資金管理部門協調合作機制,切實提高扶貧開發工作管理水平和執行能力。建立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在扶貧開發中的職能作用和參與度。建立政府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和民眾主動參與相結合的扶貧項目民主科學決策機制。建立多層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扶貧開發投入機制,引導各類投資向貧困地區傾斜。高度重視貧困統計監測對扶貧開發工作的基礎性作用,加大貧困統計監測工作力度,完善對貧困家庭監測管理制度。建立扶貧開發工作動態管理及獎懲激勵機制,加強對扶貧開發重點縣及扶貧專項資金項目的考核。建立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機制。完善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化幫扶機制。積極探索開展以社區、項目區為建設單元的綜合性扶貧試驗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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