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省級政府購買服務流程的通知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省級政府購買服務流程的通知》是2015年6月19日安徽省財政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省級政府購買服務流程的通知
  • 發布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為進一步做好省級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財政部 民政部 工商總局《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現就省級政府購買服務流程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主體責任
1.購買主體要增強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明確政府購買服務各環節的責任人和具體責權。
2.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本系統及下屬單位政府購買服務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推進,強化對採購預算編制、採購計畫申報、採購方式選擇和政策功能實施等工作的執行管理。
3.購買主體要確立需求責任意識,嚴格遵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相關要求,合理制定採購需求,嚴禁超標採購和豪華採購。
4.重大項目的採購需求,購買主體應組織專家論證,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購買服務項目,還應當通過網路、媒體或其他方式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二、預算編制
1.購買主體依據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結合履職需要和公眾需求,編制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並將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同時編入政府採購預算。
2.省財政廳將同步審核、同步批覆部門預算、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政府採購預算。
3.預算下達後,購買主體應在每年4月底前根據政府採購管理要求編制政府集中採購實施計畫並報省財政廳備案,有計畫地開展採購活動。
三、信息公開
1.預算批覆15日內,省財政廳通過入口網站公告本年度政府購買服務實施目錄。
2.購買主體原則上應在具體實施目錄公布30日內,通過部門入口網站公告年度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背景資料、承接主體資格、採購方式、具體服務需求、計畫採購時間等信息。
3.購買主體通過部門入口網站、省政府採購網及時發布招標(採購)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成交)公告以及更正事項公告等信息。
4.購買主體、省財政廳通過入口網站及時公開預算安排及執行情況、服務承接主體履行契約情況、績效評價結果、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工作經驗交流等信息。
四、項目分類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執行省財政廳發布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按照以下分類實施採購。
1.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購買服務項目屬於納入政府採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購買服務項目,應當依法執行集中採購。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購買服務項目,應當依法執行分散採購。
2.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購買服務項目屬於未納入政府採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五、採購方式
購買主體應當根據購買服務的內容性質、供求特點、市場發育程度等因素,按照方式靈活、程式簡便、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結果評價的原則組織實施政府購買服務。
1.納入政府採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當依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採購方式確定服務承接主體。
達到公開招標限額需採用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購買主體應按照《安徽省省級預算單位變更政府採購方式審批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報經省財政廳批准,依法採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採購方式。
集中採購的購買服務項目,購買主體應在編制政府集中採購實施計畫同時向省財政廳一攬子報送方式變更申請,省財政廳一次性審批。
2.未納入政府採購的購買服務項目,購買主體應引入公開、競爭機制,健全採購程式,確定服務承接主體。
六、計畫申報
1.集中採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由購買主體通過財政一體化平台申報採購計畫,委託集中採購機構進行採購。
2.分散採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由購買主體通過財政一體化平台申報用款計畫,購買主體自行採購或者委託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採購。
3.未納入政府採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由購買主體通過財政一體化平台申報用款計畫,購買主體自行採購或者委託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採購。
4.購買主體或採購機構不得將同類服務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規避集中採購,規避政府採購。
七、採購程式
1.納入政府採購的購買服務項目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採購方式的,採購程式按照《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採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方式的,按照《政府採購法》和《政府購買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採用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的,按照《政府採購法》和《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2.未納入政府採購的購買服務項目,購買主體按照以下程式組織採購。
(1)在部門入口網站等公眾媒體發布購買服務項目相關信息,有效公告時間不得少於3個工作日。
(2)組織3人以上評價小組會商確定服務承接主體,並形成書面意見。
(3)合理控制採購價格,實現物有所值。
(4)單位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
八、契約簽訂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採購完成後,購買主體應與服務承接主體簽訂書面契約。契約簽訂後,無特殊原因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契約條款。
2.政府購買服務契約由購買服務的內容、期限、數量、質量、價格、績效目標要求,以及資金支付方式、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要素組成。
3.納入政府採購的購買服務項目契約,購買主體應當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契約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等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涉及國家、商業秘密的除外。
4.未納入政府採購的購買服務項目契約,購買主體應當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契約在部門網站等媒體上公告,涉及國家、商業秘密的除外。
5.經常性購買服務項目,採購檔案事先對續簽契約作出約定的,服務期滿後,購買主體報經財政廳同意,可與原服務承接主體續簽契約,續簽契約內容不得改變,履約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九、履約驗收
1.承接主體應嚴格履行契約義務,認真組織實施,按時完成服務任務,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服務對象及社會監督。
2.購買主體應加強履約管理,及時跟蹤檢查契約履行情況。
3.服務承接主體完成契約約定後向購買主體發起書面驗收申請,購買主體應當自收到驗收申請7個工作日內及時組織對項目履約情況檢查驗收。
4.購買主體可根據項目資金額度、複雜程度、服務對象等情況,分別採用自行驗收、組織專家評審、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進行項目驗收。
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邀請一定比例的服務對象參加驗收,並徵集公眾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的評價。
十、資金支付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驗收合格後,購買主體應依據契約約定,按照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程式及時辦理資金支付。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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