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是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第二次會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2019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合肥開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9年1月14日
會議進程,會議議程,
會議進程
2018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9年1月22日在合肥召開。
2019年1月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決定:原定於2019年1月22日召開的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調整至2019年1月14日在合肥召開。
2019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合肥開幕。
2019年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合肥閉幕。
會議議程
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共九項)
一、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關於設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的決定(草案);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