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安徽省社會科學聯合會一般指本詞條

安徽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安徽省社科聯),成立於1958年7月,是中共安徽省委領導下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截止到2010年6月底,省社科聯直屬省級學會(研究會、協會)133個、民辦社科研究機構4個。全省有17個省轄市社科聯和4個縣級社科聯,市縣級學會700多個,擁有10萬多名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 成立日期:1958年7月
  • 組織性質:學術性人民團體
  • 主要職責:社會科學工作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直屬機構,出版物,人員編制,章程,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一)公務職能
政府授權負責對省屬社科類學會、研究會、協會的管理、指導和審批等工作;負責對民辦社科研究機構進行業務管理;受省政府委託組織安徽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負責指導省轄市社科聯開展工作。
(二)業務職能
為發揮社科聯“橋樑紐帶、組織協調、諮詢服務、宣傳普及”四大職能作用,安徽省社科聯構建了四大公共服務平台,一是組織社科界開展全省發展戰略等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構建“學界興皖”的套用對策研究平台;二是開展人文社會科學知識普及活動,構建“安徽人文講壇”的公共文化服務平台;三是組織對徽文化、淮河文化、皖江文化的研究,構建“厚重安徽”地方歷史文化研究平台;四是舉辦安徽省社會科學界學術年會,構建多學科、高層次、權威性、品牌化的“學界年會”學術交流平台。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省社科聯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稿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保衛、保密、信訪、財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學會工作處
負責擬定全省社會科學社團組織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省社會科學學會、研究會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組織各學會、研究會開展學術研究和對外聯繫、合作、交流;負責省屬社會科學學會、研究會的年檢和新建學會、研究會的審查與審批工作;承擔安徽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評選工作。
(三)普教諮詢處(科研處)
負責全省社會科學知識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負責擬定社科聯繫統科研課題的規劃和年度科研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社會科學科研成果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諮詢服務。
(四)機關黨委
組織和領導所屬黨支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正常和我會黨組的決議;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做好組織發展黨員的工作;指導工會按照章程開展工作;圍繞中心工作,推進效能建設。

直屬機構

安徽省社科聯直屬單位為《學術界》雜誌社。

出版物

刊物
安徽省社科聯主管主辦的《學術界》雜誌是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人文社科類綜合性學術期刊,創辦於1986年,2010年起改為月刊,並開設英文頁面,向國際化學術期刊邁進。《安徽社科界》是指導全省社科聯繫統工作、反映社科聯工作動態的會刊,內部刊物,每月一期;《學界興皖》是專報省領導參閱的內部資料,反映社科界對安徽科學發展中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最新研究成果,突出學理性,立足前瞻性,注重可操作性,強調針對性,一事一議,定期報送;內部資料《安徽社科聯》,主要是反映社科界的輿情動態和社情民意信息,不定期向有關部門報送。
讀物
安徽省社科聯每年編寫出版一些讀物,《安徽歷史文化研究文庫》主要收集有關學者對徽文化、皖江文化和淮河文化研究的優秀成果,每年一期;《八皖文庫》主要匯集安徽社科界學術年會評選的優秀研究成果,為專著性的論文集,每年一輯;《安徽人文講壇演講集》每年一輯,收錄年度人文講壇各講的演講內容和問答對話。
安徽社會科學年鑑
《安徽社會科學年鑑》是反映我省社會科學事業發展概況的專業性年鑑與綜合性工具書,主要由社會科學各類組織機構發展概況、學術活動、社科普及、科研成果、社科評獎、社科人物、大事記等部分構成,每兩年出版一卷。

人員編制

省社科在線上關事業編制25名。其中,主席1名(兼職),常務副主席1名(正廳),副主席3名;內設機構處級領導職數7名(正處4名;副處3名)。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安徽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安徽省社科聯。英文譯名:Anhui Province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縮寫AHFSS)。
第二條 本會是中共安徽省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安徽省社會科學界學術團體和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的業務主管機構,是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的聯合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貫徹“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充分發揮社會科學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重要作用,團結和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繼續解放思想,推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科研方法創新,引導社科界發揮在黨和人民事業中的思想庫作用,以服務安徽崛起大業為主攻方向和價值追求,深入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社會科學知識普及和成果推廣套用活動,不斷擴大對外開放和社會影響力,努力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為黨和政府決策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文化強省建設服務,共同促進安徽社會科學事業的進一步繁榮與發展。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指導和協調省屬社科類學會(研究會、協會)、民辦社科研究機構和省轄市社科聯等團體會員的工作。
第五條 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紐帶作用,反映社會科學界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組織協調團體會員積極開展學術研究活動,進行重大科研項目的聯合攻關,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
第七條 開展社會科學知識普及和成果推廣套用活動,為黨和政府決策及社會各界提供諮詢服務。
第八條 承辦安徽省社會科學獎的評審工作,評選表彰先進團體會員和優秀工作者。
第九條 促進社會科學學術團體之間、理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加強與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科學界的聯繫。
第十條 主辦學術刊物《學術界》和會刊《安徽社科界》,編輯出版《安徽社會科學年鑑》、理論著作、科普讀物及有關學術資料。
第十一條 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二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依法成立並承認本會章程的安徽省省屬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和市社科聯及其他社會科學組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三條 會員權利:
一、根據本會和團體會員各自的章程,依法開展活動;
二、推選出席本會代表大會的代表,提名本會委員候選人;
三、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經申請可享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和幫助;
四、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五、有退出本會的自由。
第十四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並完成本會布置和委託的任務;
四、及時向本會報告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情況,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推薦優秀科研成果。
第十五條 本會團體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可給予警告、限期整頓、取消團體會員資格等處分: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社會造成危害;
二、嚴重違反本會章程;
三、連續十二個月不能正常開展活動。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安徽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會議代表由本會團體會員及高校、省直有關單位推舉產生,部分代表由上屆委員會提名。代表大會期間,由代表大會通過的大會主席團和大會秘書長負責代表大會的工作,由大會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會議。
第十七條 代表大會主要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審議代表提出的各項議案;
四、修改和通過本會章程;
五、選舉產生本會新一屆委員會。
第十八條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本會委員會根據章程和代表大會決議領導本會工作。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新一屆委員會首次會議召集人,由省社科聯黨組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十九條 本會委員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主持。本會委員、副主席、常務副主席和主席,在任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其職責者,可予以調整。
第二十條 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
二、聽取並審議工作報告;
三、籌備召開下一屆代表大會;
四、討論決定本會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的主席團行使委員會的職責。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持本會日常工作的常務副主席組織召開。
第二十二條 主席團主要職責:
一、召開本會委員會會議;
二、實施委員會決議並審議通過年度工作計畫;
三、審議接納和處分團體會員;
四、審議本會秘書長的人選和決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閉會期間,由主席、專職副主席負責實施委員會、主席團確定的各項任務,秘書長協助處理日常工作。重要工作由主席、專職副主席、秘書長等組成的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主席辦公會議通常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務副主席或其他專職副主席組織召開,重大事項向主席報告,並向主席團通報。
第二十四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定有關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正、副主任人選由主席或專職副主席提名,主席團審議決定並向委員會通報。專門委員會委員由正、副主任提名,主席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專門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任期均為五年。專門委員會須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
第五章 經費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本會主辦各種事業的收入;
三、資助和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使用與管理按照國家和安徽省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和審計。
第六章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安徽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主席團。

領導班子

主席:
黃傳新 男,1952.3,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常務副主席:
徐東平 男,1956.6,省社科聯黨組書記
專職副主席:
祁家雲 女,1952.1,省社科聯黨組成員
洪永平 男,1962.9,省社科聯黨組成員
卜幼凡 男,1961.1,省社科聯黨組成員
(2010年2月增選)
兼職副主席:(按姓氏筆畫為序)
王先俊 男,1962.6,安徽師範大學副校長、教授
王佛生 男,1955.5,省民政廳副廳長
方 正 男,1967.10,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慶承松 男,1961.10,合肥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教授
劉 毅 男,1954.7,省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仁群 男,1959.10,安徽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教授
李抗美 男,1951.9,省社科院副院長、研究員
陳初升 男,1961.12,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教授
羅建國 男,1963.10,省財政廳副廳長
(現任六安市委副書記)
高開華 男,1956.8,省教育工委副書記
曾凡銀 男,1964.12,省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現任淮北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秘書長:
李 萍 女,1953.9,省社科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現任省社科聯副巡視員、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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