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省省級政府於2013年11月22日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保證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監察作用,促進廉政建設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暫行辦法
- 外文名:Anhui provincial government procurement management Interim Measures special supervisors
- 發布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 發布時間:2013年11月22日
- 索引號:723337336
- 內容分類::招標政策檔案
基本信息,內容,
基本信息
各市、縣(區)財政局、集中採購機構,省政府採購中心、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保證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監察作用,促進廉政建設,現將《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財政廳
2013年11月22日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保證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監察作用,促進廉政建設,現將《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財政廳
2013年11月22日
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保證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監察作用,促進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共安徽省紀委黨風黨紀監督員、安徽省監察廳特邀監察員工作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以下稱特邀監察員)是指接受財政廳聘請,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按規定專門從事監督檢查、見證、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等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特邀監察員的條件
特邀監察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關心政府採購,熱心政府採購監察工作,有工作責任心和較豐富的工作經驗;
(二)熟悉政府採購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作風正派、廉潔自律,能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四)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能適應政府採購監察工作需要,自主安排監察時間,隨時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監察。
第四條 特邀監察員的聘請範圍和方式
(一)特邀監察員一般應從以下範圍聘請:
省級以上(含省級)人大代表、黨代表、政協委員、紀檢機關、群團組織、監察審計部門、質檢信訪部門、預算單位、經濟工商界、資深媒體人、專家學者及其相關方面在職或退休人員。
(二)特邀監察員聘請的方式:
1.擬聘人員由所在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推薦或經本人申請由所在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填寫《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登記表》;
2. 擬聘人員經省財政廳遴選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向其頒發《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聘書》和《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證》;
3.經審核確認的特邀監察員名單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等媒體上公布。
第五條 特邀監察員的聘請、人數和任期
(一)特邀監察員的聘請: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由省財政廳聘請。
(二)特邀監察員的人數: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每兩年選聘一次,總人數不超過30人。
(三)特邀監察員的任期:
1.經聘任的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每屆任期二年,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人情況可以續聘,但一般不超過兩屆;
2.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因工作調動或本人原因要求在任期內辭聘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省財政廳批准,可提前辭聘,並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布辭聘;
3.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不適宜履行職責的,由省財政廳決定,可提前解聘,並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布解聘。
第六條 特邀監察員的職責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接受省財政廳委託,其職責是:
(一)對省級政府採購項目的開標、評審及評審項目的複查等相關活動進行現場監督,並提出監察意見;
(二)對省級政府採購項目中標、成交供應商選取、評審委員會專家評審等活動進行現場監督,並提出監察意見;
(三)監督檢查採購人、供應商的簽約、履約情況,向省級財政部門反映簽約、履約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監督監察政府採購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五)監察採購代理機構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情況,檢舉、反映違反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廉政制度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對採購代理機構工作提出監察意見和改進建議。
第七條 特邀監察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享有以下權利:
1.應邀參加政府採購監督檢查、巡視和有關工作會議,了解政府採購工作部署和安排,聽取政府採購工作情況通報;
2.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政府採購法規、政策、檔案和資料;
3.參加政府採購業務學習、培訓、研討和交流活動;
4.參與政府採購監察時,享有規定的檢查權、調查權和建議權;
5.由採購代理機構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二)特邀監察員承擔以下義務:
1.依據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省級財政部門反映政府採購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2.反映和轉遞採購人、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對政府採購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對政府採購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申訴;
3.巡視採購執行人員的行為規範情況,參與對政府採購績效的評價;
4.協助省級財政部門調查處理有關政府採購投訴事件及違法違規案件;
5.遵守政府採購監察工作紀律和有關政府採購相關制度和程式規定;
6.嚴守政府採購工作過程中的秘密。
第八條 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要求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在進行政府採購監察工作中:
(一)不得以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名義從事有損於政府採購形象的活動;
(二)監察中應本著實事求是,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依法辦事的原則進行監察活動;
(三)進行監察時,應主動出示《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證》;
(四)進行監察時不得發表不公正或有傾向於採購人、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的意見;
(五)履行省級財政部門委託的監察活動時,不得接受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等的宴請、禮品和其他饋贈;
(六)加強對政府採購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府採購監察工作水平。
第九條 特邀監察員的工作紀律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在政府採購監察工作時應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應邀積極參加政府採購有關活動;
(二)遵紀守法,依法監察,秉公辦事;
(三)實事求是,堅持原則,客觀公正。
第十條 特邀監察員在進行政府採購監察活動時,被監察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給予工作方便,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十一條 省級財政部門對特邀監察員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應當給予通報表彰等精神鼓勵。
第十二條 特邀監察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取消其特邀監察員資格,收回所發聘書和特邀監察證,情節嚴重的,建議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政府採購監察活動的;
(二)違反規定向他人透露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秘密的;
(三)以特邀監察員名義從事有損於政府採購形象活動的;
(四)被投訴並經調查核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五)其它不適宜再繼續擔任特邀監察員的。
第十三條 各市、縣(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市、縣(區)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特邀監察員政府採購項目現場監察細則由採購代理機構依據本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條 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以下稱特邀監察員)是指接受財政廳聘請,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按規定專門從事監督檢查、見證、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等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特邀監察員的條件
特邀監察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關心政府採購,熱心政府採購監察工作,有工作責任心和較豐富的工作經驗;
(二)熟悉政府採購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作風正派、廉潔自律,能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四)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能適應政府採購監察工作需要,自主安排監察時間,隨時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監察。
第四條 特邀監察員的聘請範圍和方式
(一)特邀監察員一般應從以下範圍聘請:
省級以上(含省級)人大代表、黨代表、政協委員、紀檢機關、群團組織、監察審計部門、質檢信訪部門、預算單位、經濟工商界、資深媒體人、專家學者及其相關方面在職或退休人員。
(二)特邀監察員聘請的方式:
1.擬聘人員由所在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推薦或經本人申請由所在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填寫《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登記表》;
2. 擬聘人員經省財政廳遴選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向其頒發《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聘書》和《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證》;
3.經審核確認的特邀監察員名單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等媒體上公布。
第五條 特邀監察員的聘請、人數和任期
(一)特邀監察員的聘請: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由省財政廳聘請。
(二)特邀監察員的人數: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每兩年選聘一次,總人數不超過30人。
(三)特邀監察員的任期:
1.經聘任的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每屆任期二年,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人情況可以續聘,但一般不超過兩屆;
2.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因工作調動或本人原因要求在任期內辭聘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省財政廳批准,可提前辭聘,並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布辭聘;
3.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不適宜履行職責的,由省財政廳決定,可提前解聘,並在安徽省政府採購網上公布解聘。
第六條 特邀監察員的職責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接受省財政廳委託,其職責是:
(一)對省級政府採購項目的開標、評審及評審項目的複查等相關活動進行現場監督,並提出監察意見;
(二)對省級政府採購項目中標、成交供應商選取、評審委員會專家評審等活動進行現場監督,並提出監察意見;
(三)監督檢查採購人、供應商的簽約、履約情況,向省級財政部門反映簽約、履約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監督監察政府採購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五)監察採購代理機構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情況,檢舉、反映違反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廉政制度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對採購代理機構工作提出監察意見和改進建議。
第七條 特邀監察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享有以下權利:
1.應邀參加政府採購監督檢查、巡視和有關工作會議,了解政府採購工作部署和安排,聽取政府採購工作情況通報;
2.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政府採購法規、政策、檔案和資料;
3.參加政府採購業務學習、培訓、研討和交流活動;
4.參與政府採購監察時,享有規定的檢查權、調查權和建議權;
5.由採購代理機構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二)特邀監察員承擔以下義務:
1.依據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省級財政部門反映政府採購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2.反映和轉遞採購人、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對政府採購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對政府採購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申訴;
3.巡視採購執行人員的行為規範情況,參與對政府採購績效的評價;
4.協助省級財政部門調查處理有關政府採購投訴事件及違法違規案件;
5.遵守政府採購監察工作紀律和有關政府採購相關制度和程式規定;
6.嚴守政府採購工作過程中的秘密。
第八條 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要求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在進行政府採購監察工作中:
(一)不得以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名義從事有損於政府採購形象的活動;
(二)監察中應本著實事求是,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依法辦事的原則進行監察活動;
(三)進行監察時,應主動出示《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證》;
(四)進行監察時不得發表不公正或有傾向於採購人、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的意見;
(五)履行省級財政部門委託的監察活動時,不得接受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等的宴請、禮品和其他饋贈;
(六)加強對政府採購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府採購監察工作水平。
第九條 特邀監察員的工作紀律
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在政府採購監察工作時應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應邀積極參加政府採購有關活動;
(二)遵紀守法,依法監察,秉公辦事;
(三)實事求是,堅持原則,客觀公正。
第十條 特邀監察員在進行政府採購監察活動時,被監察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給予工作方便,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十一條 省級財政部門對特邀監察員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應當給予通報表彰等精神鼓勵。
第十二條 特邀監察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取消其特邀監察員資格,收回所發聘書和特邀監察證,情節嚴重的,建議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政府採購監察活動的;
(二)違反規定向他人透露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秘密的;
(三)以特邀監察員名義從事有損於政府採購形象活動的;
(四)被投訴並經調查核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五)其它不適宜再繼續擔任特邀監察員的。
第十三條 各市、縣(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市、縣(區)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特邀監察員政府採購項目現場監察細則由採購代理機構依據本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安徽省省級政府採購特邀監察員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