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措方案

《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措方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8年9月20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措方案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秘〔2018〕188號
  • 印發日期:2018年9月20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措方案的通知
皖政秘〔2018〕18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措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方案全文

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措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聚焦淮河行蓄洪區經濟社會發展短板,保障民眾居住安全,根據《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區安全建設規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就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籌集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部署,聚焦保障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確保到2020年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加快實現淮河行蓄洪區長治久安,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政府主導,聚焦重點。建立健全公共財政保障機制,積極爭取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標準,加大省級財政投入,落實市縣投入,按照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原則,對重點區域、重點群體(建檔立卡貧困戶)實施有計畫搬遷,確保到2020年全面實現搬遷任務,其他地區和群體後續視情逐步安排搬遷。
(二)尊重意願,分步安排。摸清、摸實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建設需求,充分尊重民眾搬遷意願,科學研究、精準施策,結合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建設、全域旅遊、環境整治,分年度統籌制定資金保障方案。
(三)明晰事權,強化責任。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事權主體是市縣政府,應承擔資金籌措主體責任。中央和省依財力狀況履行相應的事權,承擔相應的投入責任,省級補助資金按先乾後補原則執行。
二、資金安排意見
按照《規劃》測算,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共41.95萬人、11.99萬戶,總投資217.38億元。其中:2018—2020年8.98萬人、2.6萬戶,總投資42.45億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共2.1萬人、0.6萬戶,總投資約12億元)。補助資金擬按照“加大投入、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分級負擔”的原則,通過爭取中央支持、加大省級投入、落實市縣投入等渠道安排解決,具體如下:
(一)資金保障。
1.2020年前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遷建提高補助標準優先保障。淮河行蓄洪區建檔立卡貧困戶遷建所需資金,原則上由中央和省、市縣共同承擔。省以上資金補助比照黃河灘區11.36萬元/戶標準執行(較現行的省以上補助標準5.62萬元/戶,提高5.74萬元/戶),按0.6萬戶測算,省以上需補助6.8億元,除中央現行政策可補助資金約2億元外,省級還需籌集4.8億元,按3年(2018—2020年)計算,每年需安排約1.6億元。市縣應承擔約5.2億元,按3年(2018—2020年)計算,每年需安排約1.7億元。
上述遷建任務,對暫時未能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範圍的,其中央投資部分由省財政先行墊付,待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後沖抵。如果中央不安排提高標準部分,其缺口由省、市、縣分擔。
2.2020年前對其他居民遷建按原補助標準予以保障。按照《規劃》測算,除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前還需遷建6.88萬人、1.97萬戶,總投資約30億元。根據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行蓄洪區脫貧攻堅工作的若干意見》(皖政〔2017〕108號)規定,按現行補助標準測算,如將該部分遷建任務全部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範圍,預計可爭取中央補助資金約6.5億元(3.3萬元/戶),省級補助約4.6億元(2.32萬元/戶,3年年均安排約1.5億元),市縣承擔剩餘投資18.9億元(3年年均安排6.3億元,由市縣政府和遷建居民承擔)。如中央提高補助標準,則相應減少市縣投資。
上述遷建任務,對暫時未能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範圍的,其中央投資部分由省財政先行統籌墊付,待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後沖抵。
3.2020年後居民遷建資金保障。按照《規劃》,2020年後共需遷建32.97萬人、9.4萬戶,總投資約174.93億元。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基礎上,根據國家計畫安排和有關標準,另行研究保障辦法。
(二)資金籌集渠道。
1.中央投資籌集。積極爭取中央將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列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比照黃河灘區將中央補助標準由目前的3.3萬元/戶提高到7萬元/戶。
2.省級投資籌集。建檔立卡貧困戶遷建補助資金通過重大水利建設專項和扶貧專項統籌解決,對其他居民遷建補助通過重大水利建設專項預留安排,不足部分通過整合涉農資金、發行地方債、盤活存量資金等方式籌措。
3.市縣投資籌集。由市縣政府負責,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和脫貧攻堅總任務,通過整合農村危房改造、美好鄉村建設等相關涉農專項資金和盤活土地資源等方式解決,建立政府主導、民眾自籌、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履行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主體責任,落實本級投入,確保資金投入與遷建進度相適應。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合力推進遷建過程中的各項工作。
(二)強化資金監管。加強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按照財政財務管理規定支出,確保專款專用。嚴格落實招投標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資金監管制度體系,保障遷建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強化績效考核。開展淮河行蓄洪區居民遷建資金績效考核,圍繞遷建任務要求,建立規範化、標準化、可量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健全權責一致的績效管理體制,自覺接受人大、審計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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