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有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於2005年10月7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 通知時間: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
  • 試行省份:安徽省
通知,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立項與備案,第三章 實施與管理,第四章 附 則,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
皖政辦〔2005〕5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十月七日

暫行辦法

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省愛滋病防治工作的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確保國際合作和交流規範、有序開展,根據國家和我省愛滋病防治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的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和交流應以醫療衛生單位為主體,鼓勵醫學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及相關組織積極參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是指以促進愛滋病防治工作、落實國家“四免一關懷(國家實施愛滋病自願免費血液初篩檢測;對農民和城鎮經濟困難人群中的愛滋病患者實行免費抗病毒治療;對愛滋病患者遺孤實行免費就學;對孕婦實施免費愛滋病諮詢、篩查和抗病毒藥物治療;將生活困難的愛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納入政府救助範圍)”政策為主要目的,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指導,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為中方執行單位,通過政府、非政府組織間合作為主要渠道開展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 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主要方式:
(一)經濟和物資援助
外國政府、國際非政府組織或基金會為支持我省愛滋病防治工作提供資金和物資,包括在境內外購置愛滋病防治所需設備裝備,主要用於提高愛滋病防治工作能力、改善愛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醫療生活環境以及培訓防治人員等。
(二)合辦機構
合作各方共同出人員、資金、設備,舉辦愛滋病防治培訓、宣傳教育、關懷和研究機構等。由多國合作或國際組織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合作舉辦的愛滋病預防、臨床等長期或短期機構,如培訓、研究機構等均屬此類。
(三)合作研究與聯合調查
合作研究指由兩國或兩國以上的愛滋病防治科技人員,為共同商定的研究目標,通過統一計畫和組織,以共同工作、分工協作等形式進行的研究項目。包括愛滋病基礎研究、防治套用研究等。
聯合調查指由兩國或兩國以上的愛滋病防治科技人員為了解愛滋病流行、防治規律共同開展的愛滋病流行病學、分子生物學等各種形式的調查等。
(四)其他
信息交流和實物交換等。

第二章 立項與備案

第五條 開展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符合當地國民經濟、衛生事業及愛滋病防治發展規劃,符合國家有關國際合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和我省對外合作交流有關政策,不損害國家安全;
(二)項目單位具備承擔開展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的條件和能力;
(三)有合作資金保障,外方對合作項目的資金投入(含合作物資價值折算)一般在10萬美元以上;
(四)有明確的國外對口合作單位或組織。
第六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的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必須進行立項和備案審查。
第七條 項目單位申報立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申報書》(見附屬檔案1)或相關部門的項目申請書等材料;
(二)項目單位與國際合作方簽署的合作意向書草案(中、外文本)。
第八條 項目申報單位填寫《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申報書》一式5份報省衛生廳審查。
省衛生廳自收到項目申報申請後30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反饋給項目申報單位。
第九條 項目申報單位與外方正式簽訂合作協定後,填寫《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備案表》(見附屬檔案2),連同合作協定文本一併報省衛生廳備案。

第三章 實施與管理

第十條 項目單位應在衛生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按照已經確定的項目計畫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並按項目執行年度及時向省衛生廳提交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合作項目進展、階段性成果、經費使用及下一執行年度工作計畫等。
第十一條 項目單位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如變更項目主要內容,應及時向省衛生廳報告。
第十二條 項目實施活動結束後,項目單位應對項目完成情況、取得成果、存在問題等及時總結,並在項目結束60日內書面報省衛生廳。
第十三條 省衛生廳負責全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的巨觀管理和統一協調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所轄單位或有關組織開展的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包括監督檢查項目進展情況、籌集或配套經費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執行中出現的問題等。
第十四條 對國際合作協定中需要交換的信息資料,應報經省衛生廳審查同意後,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要求進行對外交流。涉及疫情數據的,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如涉及人體基因組、愛滋病感染者或病人基因組以及有關生物、血液、細胞、重組DNA構件體等人類或愛滋病遺傳資料及相關信息的國際合作交流項目,要嚴格按照科技部、衛生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逐級申請報批。
第十六條 由國際組織資助的項目,涉及境外機構聯合開展社會調查、統計的,應按照內外有別的原則,嚴格限定調查、統計的內容、範圍、規模和結果的使用,不得接受任何不合理的或與項目無關的附加條件,原則上不允許境外機構和人員直接參與國內調查。凡涉及我國敏感問題及國家秘密問題的聯合調查和統計,一律不得擅自開展。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頒布之前我省行政區域內已經開展的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要按照本辦法加以規範,納入管理,並在本辦法頒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衛生廳備案。省衛生廳應及時向省發展改革、財政、商務和外事等有關部門通報全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批准、實施和經費使用等情況。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附屬檔案1: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申報書(略)
附屬檔案2:安徽省愛滋病防治國際合作項目備案表(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