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8年3月2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2018〕26號
- 印發日期:2018年3月23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8年3月23日印發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8年3月23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3月20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1月18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4月3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
更加注重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充分調動民眾積極性,正確引導基本民生保障預期,不斷提高民生工程影響力,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系統工程。2008年,安徽省委、省政府把解決民生問題提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繼續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的同時,又新增實施六項民生工程。即: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立高校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紮實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2021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實施民生工程的意見 皖政〔2008〕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省政府決定繼續在全省深入實施民生工程...
9.轉發國務院批轉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外國政府貸款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皖政〔2001〕41號) 10.貫徹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決定的通知(皖政〔2001〕42號) 11.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皖政〔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