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設定安徽藝術學院有關事項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設定安徽藝術學院有關事項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11月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設定安徽藝術學院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秘〔2019〕193號
  • 印發日期:2019年11月2日
通知全文,

通知全文

省教育廳,合肥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同意在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的基礎上設定安徽藝術學院。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設定安徽藝術學院的函》(教發函〔2019〕59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徽藝術學院要按照教育部復函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辦學、主動接受監督,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以人才培養為中心,有效開展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
二、省教育廳要加強對安徽藝術學院的指導和管理,引導學校科學定位、內涵發展,督促檢查學校落實辦學定位、辦學條件、辦學行為、人才培養質量等方面要求,不斷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省教育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建設發展的指導和支持,按照藝術類本科高校設定標準要求和高水平大學建設需要,及時研究辦理學校設定涉及的具體事項,保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補齊辦學短板,合力推動學校學科專業、教學基礎設施和師資隊伍持續提高質量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彰顯安徽特色。
三、合肥市人民政府要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積極支持學校建設發展、改善辦學條件,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學校辦學安全托底等有關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