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是2006年9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生服務的實施意見
  • 批准文號:皖政〔2006〕67號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6年9月5日
皖政〔2006〕67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社區衛生服務是城市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衛生的基礎,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基本途徑。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院與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密切協作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對於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滿足居民基本衛生服務需求,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和最佳化城市衛生服務結構,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民眾關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將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舉措,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支持,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於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
——堅持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並重,中西醫並重,防治結合。
——堅持以地方為主,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積極推進。
(三)工作目標。到2010年,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1000個左右,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個左右,社區衛生服務站900個左右,省轄市、縣級市和有條件的縣都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合理,設施、設備基本滿足需要,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範,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85%以上,居民可以在社區享受到疾病預防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四)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省、市及有條件的縣要制定社區衛生髮展規劃,有計畫、有步驟地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為主體,以診所、醫務所(室)、護理院等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為補充的社區衛生服務網路。中型以上城市,原則上要按照3—10萬居民或按照街道辦事處所轄範圍,規劃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定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可實行一體化管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對政府舉辦的一級、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進行轉型或改造改制設立。政府舉辦的二級、三級綜合性醫院至少要舉辦1所達到示範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鼓勵大中型醫院扶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和發展。要按照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政策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五)堅持公益性質,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慢性病人、貧困居民等為重點,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主,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等診療服務,配合或參與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六)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等合理分工協作關係。大中型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機構等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負有業務指導、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的責任,要將計畫免疫、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常見病和多發病治療、恢復期病人康復等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要按社區進行劃分和規劃,實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大中型醫院多種形式的合作,建立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積極開展社區首診制試點,逐步實現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大中型醫院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
(七)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高等醫學院校要加強全科醫學和社區護理學科教育,各級綜合性醫院要積極開展全科醫師和社區護士的規範化培訓。鼓勵大中型醫院、預防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以及退休人員到社區服務。建立健全全科醫師、社區護士等任職資格、職稱晉升、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管理制度,實行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全省統一考試制度,培訓和考試成績作為社區衛生技術人員考核、聘任和執業的重要依據。落實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障政策,吸引人才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穩定社區衛生服務隊伍。
(八)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於事業單位,要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原則,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務工作需要和精幹、效能的要求,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契約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有關法規、政策,實行自主管理。
改革財政補助方式,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對社區衛生服務的補助包括,為社區居民提供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有關慢性病預防控制,有關婦女、兒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衛生信息管理等公共衛生服務。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人口數和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數量、質量以及單位(或綜合)項目補助定額,由區級(含縣級市和有條件的縣,以下簡稱“區級”)財政、衛生部門在全面考核評價的基礎上核定補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和災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補助經費,由區級財政部門會同衛生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
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實行以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辦法。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的收入不得與服務收入直接掛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建立科學、嚴謹、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收支運行管理,有選擇地開展收支兩條線管理試點,並逐步推開。
降低藥品價格,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低差率、零差率銷售藥品,鼓勵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生產、供應質優價廉的常用藥品,積極開展政府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和醫藥分開試點。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所轄社區內衛生服務站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等,也可以實行一體化管理。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轄區內設立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
(九)大力推廣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加強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積極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的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推廣和套用中醫藥等適宜技術。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監督管理
(十)合理設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合理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規劃;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規劃、條件和標準,嚴格進行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標準化建設,統一規範設定機構名稱、標識、科室設定、設備和人員配置,依法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不得使用“社區衛生中心(站)”等混淆視聽、誤導居民的名稱。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區衛生服務考核評價制度,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十一)強化社區衛生服務項目及價格管理,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項目目錄。根據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的要求,明確社區衛生服務範圍和內容,包括用藥目錄、收費項目和價格目錄等,規範藥品購銷渠道,加強藥品價格和質量監管。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政府規定的醫療收費項目外,允許根據居民需求開展與社區衛生服務有關的延伸性服務,延伸性服務的價格由醫患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執業監管,建立民主監督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區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登記和註冊。已經取得執業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須按規定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在地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註冊或相關手續。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考核。政府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投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項目、內容、價格和提供的服務數量、質量、效果等要定期張榜公布,尤其要將接受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確保醫藥安全。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人員要依法嚴肅查處。
(十三)加強對政府補助及社區衛生服務收支的監督管理。各級財政、發展改革、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社區衛生服務政府補助資金的分配、核撥、使用,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強追蹤問效;根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特點,加強財務監管,規範其收支行為。
四、落實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措施
(十四)制定實施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省衛生、發展改革部門正在編制我省“十一五”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各級政府也要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衛生規劃,落實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市轄區人民政府原則上不再舉辦醫院,著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區人民政府已辦的醫院原則上要通過轉型或改造改制,使之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十五)加大社區衛生經費投入,創新社區衛生服務投入機制。區級和設區的市級政府承擔社區衛生服務補助的主要責任,區級經費主要用於購買公共衛生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礎建設,省、市級經費主要用於人員培訓、創新試點、考核獎勵和基礎設施建設及裝備的補助。各地要根據衛生等部門制定的城市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服務規範等,結合財政經濟狀況,按城市人口基數,參考長期在城市工作的農民工和流動人口數量,確定人均補助標準,安排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並從2007年起列入財政預算。同時,要按規定安排基本建設、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置、人員培訓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的離退休人員費用等經費,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社會力量舉辦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置等方面給予適當補助。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社會投資,鼓勵企業、個人參股、集體合作,動員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所需資金。
(十六)妥善解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區中,根據社區衛生髮展規劃,需要設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社區衛生服務設施要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所需購置經費或建設經費由市、區級政府統籌解決,新建住宅小區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建設也可直接作為土地出讓條件進行明確。鼓勵有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企事業單位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無償或平價提供業務用房,或減免房租。
(十七)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醫療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不斷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範圍;完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積極引導參保人員合理就醫,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慢性病管理方面的優勢,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適當拉開醫療保險基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大中型醫院的支付比例檔次,具體標準和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各地實際合理確定。
(十八)探索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各級政府應制定“低保”人員和城市特困人群的醫療救助相關政策,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城市惠民醫療網路,並明確具體的減免要求和救助措施。同時,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行救助政策後的經費要予以補償。
(十九)繼續開展創建省級社區衛生服務示範區(中心、站)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努力建成一批基礎設施好、設備配套齊全、環境溫馨、服務水平較高的社區衛生服務示範單位。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社會、民眾支持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五、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十)社區衛生服務要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方針政策,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層層明確責任,落實工作任務。省政府已成立省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各級政府也要相應成立以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工作。
(二十一)積極鼓勵、引導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內機關、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支持、促進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各有關單位要主動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做好社會宣傳、居民發動、活動組織工作。要及時收集、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組織社區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民主評議,及時反饋居民好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民主監督,推動社區衛生服務健康發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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