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0〕12號印發《關於開展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工作原則、建設內容、實施步驟、保障措施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0〕12號
- 印發時間:2010年3月24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0年3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的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的意見
皖政辦〔2010〕1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發揮以點帶面、典型示範作用,進一步推動我省應急管理工作深入開展,全面提升各級、各部門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安徽省“十一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開展應急管理示範點和應急管理示範工程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堅持從實際出發,抓基層、打基礎,由各市、縣(區)選擇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的社區、鄉鎮、企業、學校開展以建章立制、信息報告、預案編制、隱患排查、隊伍建設、科普宣教等為主要內容的應急管理示範點建設,選擇一批培訓基地、演練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難場所等開展應急管理示範工程建設,同時由省相關部門選擇自主投入興建的培訓基地、演練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難場所等開展應急管理示範工程建設,在各市和省有關部門建設的基礎上,建成一批省級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努力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各類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典型引路,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政府要統籌資源,積極開展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務求實效。省各相關部門支持配合,共同推進。大力引導社會參與,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升應急管理的社會化程度。
(二)典型示範,以點帶面。及時總結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探索規律,推廣運用,充分發揮示範點和示範工程的輻射帶動作用。
(三)動態管理,優進劣出。對掛牌的省級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實行動態管理,對示範帶動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取消示範點和示範工程資格。對掛牌的省級示範點和示範工程,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不定期地進行督導檢查。
三、建設內容
(一)應急管理示範點建設內容。
1. 組織機構方面。成立或明確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有專職或兼職應急管理人員,工作制度健全,機制完善。
2. 信息報告方面。建立應急值守制度,明確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熟悉信息報告流程,對突發事件信息反應靈敏,報告及時、準確。
3. 應急預案方面。針對本地、本單位特點,制定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簡明扼要、可行管用,並結合應急預案經常開展預案演練。
4. 應急隊伍方面。社區、鄉鎮、企業和學校採取多種形式,組建專、兼職應急隊伍和志願者應急隊伍。應急隊伍配有必要的裝備,具備一定的先期處置能力。
5. 隱患排查方面。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類安全隱患,經常性開展排查,並制定相關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6. 應急保障方面。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有應急避難場所和應急疏散標識,有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儲備。
7. 科普宣教方面。經常開展形式多樣、通俗易懂、民眾廣泛參與的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動,普及民眾自救互救知識,提高民眾公共安全意識和技能。
(二)應急管理示範工程建設內容。
1. 培訓基地、演練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難場所等達到一定水平和規模。
2. 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維護、運行規範。
3. 在推進應急管理工作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4. 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中發揮重要作用。
四、實施步驟
(一)建設階段(2010年4月起)。各市、縣(區)政府於2010年4月開始選擇一批應急體系健全、工作開展紮實、示範效應明顯的示範點和示範工程開展建設。省相關部門選擇自主投入的示範工程開展建設。
(二)評審階段(2010年11月)。各市政府在社區、鄉鎮、企業、學校和應急工程中共選擇4—5個單位,省相關部門選擇1—2個應急工程,將名單和相關材料於2010年11月初上報省政府辦公廳,申報省級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省政府辦公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通過查閱資料、情況介紹、現場核查等方式對申報的示範點和示範工程進行評審確定。
(三)掛牌階段(2010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對驗收合格的省級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進行掛牌。
從2011年開始,省政府辦公廳每年確定一批省級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協作。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通力合作,強化工作措施,紮實有效推進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以此為契機,全面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點,保障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經費投入渠道,支持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省民政、安監、衛生、公安、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水利、國土資源、農業、教育、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司法、環保、氣象、地震、人防等相關部門要在應急物資、應急裝備保障等方面向省級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傾斜支持。
(三)加大宣傳,注重實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應急管理示範點和示範工程建設中湧現的典型,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召開現場會、組織經驗交流等形式,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充分發揮示範點和示範工程的輻射帶動作用,深入推進我省應急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