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安徽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科技強農機械強農促進農民增收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深改委關於深化農村改革有關要求,全面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不斷提升耕地數量和質量,就開展“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制定的實施方案。由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23年3月16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印發日期:2023年3月16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省農墾事業管理局、省監獄管理局:
現將《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聯繫人:省農發局 徐玉平
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方案全文

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科技強農機械強農促進農民增收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深改委關於深化農村改革有關要求,全面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不斷提升耕地數量和質量,現就開展“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給我省種糧大戶的重要回信指示精神,順應現代農業和農村社會事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按照“有規劃、有計畫、有政策、有措施、有行動、有成效”要求,聚焦耕地數量和質量建設,聚焦多種糧種好糧,堅持尊重民眾意願,防止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堅持資源整合、形成政策合力,堅持積極引導、穩妥有序推進,在具備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田變大田”改造,推動農田“優質、集中、連片”,實現農田增量、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目標任務
2023-2025年,每年新增“小田變大田”改造面積500萬畝以上,到2025年,累計改造面積由1460萬畝擴大到3000萬畝,其中: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治、旱改水等項目帶動,改造1000萬畝;結合“大託管”服務、主體引領等政策推動,改造540萬畝。增加有效耕種面積3%-10%左右。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整村、整鄉(鎮)乃至整縣推進“小田變大田”改造試點,到2025年底,在全省建成一批整村、整鄉(鎮)、整縣“小田變大田”改造示範典型。
三、實施模式
根據我省各地探索的實踐經驗,主要推廣四種模式:
(一)項目結合型。把“小田變大田”作為高標準農田、土地整治、旱改水等項目建設主要內容,一體規劃設計、一體推進實施,實現自然地塊“小並大”。
(二)政策引導型。示範推廣“一引領、兩委託、三跟進”的農業生產“大託管”服務經驗,鼓勵各地制定激勵政策,推進土地集中流轉,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小田變大田”。
(三)主體引領型。組織引領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結合承包經營地塊條件,開展“小田變大田”改造,發揮社會資本作用,推動“小田變大田”改造。
(四)農民互換型。引導農戶在自願互信的基礎上,採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地塊過度分散、不利於集中流轉、農機作業難、矛盾糾紛多、耕地撂荒等問題,推動“一戶多塊田”向“一戶一塊田”轉變。
四、工作任務
各地在推進“小田變大田”改造中,要立足實際,聚焦重點,突出抓好以下6個方面工作:
(一)強化方案制定的科學性和系統性。縣級是推進“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規劃主體,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小田變大田”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目標。建設規劃要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規劃目標要落實到鄉(鎮)和行政村,細化到具體田塊。要結合村莊合併、殯葬改革等,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鄉(鎮)要根據縣級建設規劃,在廣泛徵求村民意見的基礎上,聚焦田塊合併、墳墓遷移、土地平整、設施配套等內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後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
(二)明確建設內容和標準。按照“田土水路林電技管”建設內容,合理規劃溝、渠、路、坎等,提高田塊歸併程度。單個田塊面積:淮北平原區宜為15-450畝、沿江平原區宜為8-225畝、江淮丘陵及皖西皖南山區梯田旱地宜為3-15畝、水田格田宜為2-8畝。改造範圍內,實現田塊數量減少60%以上,農業生產機械化作業率達到90%以上。改造提升田間灌排設施,實現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0%以上,農田排水暴雨重現期達到10年一遇,確保旱澇保收。田間道路通達率,丘陵山區不低於90%、平原地區達到100%。完善農田電網,實現所有排灌站、機井用電應通盡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電力公司)
(三)突出解決好農田水利“最後一米”問題。聚焦農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有井無電、有水無渠、溝渠堵塞、設施不好用、有水用不上、澇水排不出等農田水利“最後一米”問題,全面開展田間地頭農田水利問題排查和整改。統籌水利工程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農電改造等項目和資金,合理規劃“小田變大田”改造後的水源、溝渠、橋涵等工程布局,加強田間灌排工程與灌區骨幹工程的銜接配套,建設支渠到田間的灌溉系統及相應配套設施以及田間到大溝渠的排水體系,實現旱能灌澇能排,有效灌排措施全覆蓋。到2025年,新建塘壩0.9萬口、機井1.5萬眼、排灌站0.2萬座、灌排溝渠1.3萬公里、配套渠系建築物5萬個。(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水利廳、省電力公司)
(四)深入推進殯葬改革。結合鞏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引導民眾自覺抵制占用耕地散埋亂葬等不良習俗,嚴禁在“小田變大田”改造區域內新建墳墓。按照堅決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的原則,有序穩妥做好“小田變大田”改造區域內墳墓遷移工作,做到應遷盡遷。加大對公益性公墓建設用地和資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公益性公墓用地和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到2023年底,實現鄉鎮公益性公墓全覆蓋。綜合考慮各區域地形地勢、村莊布局、交通條件、人口規模差異,因地制宜,在鄉鎮公益性公墓全覆蓋的基礎上,“小田變大田”改造區域內涉及到的鄉鎮,可採取村獨建、村村聯建的方式,補充建設1個村級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保障民眾基本安葬需求。(責任單位:省民政廳,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五)與推進空心村合併相融合。對失去居住功能或功能萎縮的村莊,各地可結合農村宅基地改革、土地整治等政策,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村莊撤併工作的通知》、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印發的《搬遷撤併類村莊認定標準及審批程式》有關規定和要求,在充分尊重農民意見,保障農民利益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做好空心村合併工作。對空心村合併後符合復墾條件的土地,縣級政府要制定復墾方案,按照“小田變大田”改造要求,及時組織復墾。(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六)加強耕地保護和質量建設。對“小田變大田”項目占用耕地的,要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進出平衡。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高標準農田建設中涉及的“小田變大田”項目,開展必要的農田配套設施建設涉及少量占用或最佳化永久基本農田布局的,允許按規定補劃補足。要按照“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復”要求,統籌土壤有機質提升、有機肥推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項目資金,採取農機深耕深松、測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畜禽肥水管網進農田”等措施,提升耕地地力等級。實施“小田變大田”改造的耕地,耕作層厚度要達到20cm以上,旱地有機質達到15g/kg以上,水田達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7.5之間。(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縣級要成立以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多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農業農村部門要履行牽頭責任,抓好各項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民政、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履行職責,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要耐心細緻做好民眾思想工作,堅決防止“運動式”“一刀切”做法。(責任單位:省委農辦)
(二)強化資金支持。各地各部門要統籌整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治、水利工程建設、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新增耕地指標收益等項目資金,集中支持“小田變大田”改造。各地要通過制定獎補政策、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探索引入市場機制等,拓寬“小田變大田”改造投入來源渠道。通過“小田變大田”建設新增的耕地面積、水田面積、糧食產能等產生的收益,優先用於“小田變大田”改造。(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水利廳)
(三)創新管護機制。縣級要建立健全多方參與、責任明確、協調順暢、保障有力的農田管護機制,由政府分管領導統籌“小田變大田”管護工作。將落實管護主體作為“小田變大田”立項條件,推動管護主體參與設計、施工、驗收全程監督管理。總結推廣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護、金融保險管護等經驗和模式,提升“小田變大田”建後管護質量。鼓勵將“小田變大田”納入農業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範圍,探索建立“多位一體”綜合管護模式,實行任務一體安排,資金一體使用,人員一體調配。加強“小田變大田”建後利用管理,原則上改造後的“小田變大田”全部用於糧食生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研究解決問題,不斷調整完善思路舉措。要通過入口網站、新聞媒體、印發致農民民眾一封信、村級政務公開等方式,廣泛宣傳“小田變大田”相關政策和重要意義,交流推廣經驗做法,展示建設成效,切實增強農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支持“小田變大田”改造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積極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小田變大田”改造工作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省委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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