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會是在安徽旅遊職業學院院黨委的指導和組織下,由旅遊系在校同學以及其他系同學自願參加組建的學生協會組織。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實現學習和生活娛樂兩不誤,使大家在學習的同時也能及時的了解和認識社會,並學會適應社會,認識生活,學會生活,提高全院學生旅遊專業綜合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旅遊職業學院旅遊協會
- 地點:安徽
- 對象:旅遊職業學院
- 性質:協會
總 則,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第四章 協會活動內容,第五章 協會的管理制度,第六章 變更、終止,第七章 附則,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安徽旅遊職業學院旅遊協會”,簡稱“安旅協”。
第三條 協會宗旨
1、宣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學校育人工作,全面貫徹 “知識、能力、人格” 三位一體的方針,引導同學成為社會的合格人才。
2、協會以“擴大學生旅遊專業理論知識範圍、拓展學生旅遊視野、鍛鍊學生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宗旨。
3、協會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第四條 協會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協會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協會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協會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五條 協會接受安徽旅遊職業學院旅遊系領導,並在團委領導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決策和管理機構是協會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審核、通過本協會的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三) 籌備召開協會的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八)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本協會管理機構設協會會長一名、副社長二名,部長若干。本協會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精通本協會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二) 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三) 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四) 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八條 本協會負責人均通過民主方法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也可公開招聘。安徽旅遊職業學院旅遊系辦公室有權對各負責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包括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等方面),負責人政治方面出現問題,或協會工作出現嚴重問題,撤消負責人資格由協會重新民主選舉。
第九條 協會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服從學生處、團委的領導。
2、 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協會的規章制度、活動計畫。
3、 組織協會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4、 根據協會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會費,吸收和處分會員。
5、 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6、 培養推薦協會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7、 加強校內、外之間的協會交流,擴大協會影響,樹立協會良好形象。
第十條 協會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協會。
2、 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協會,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3、 有嚴重影響協會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安徽旅遊職業學院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 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協會管理機構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十一條 協會管理機構每月召開兩次工作例會。
協會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按時出席並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協會管理機構有權提請學生處對其進行免職。協會管理機構重要決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協會負責人必須出席會議,並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並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十二條 協會社長職責:
1、 負責確定本協會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 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 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 負責協會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條 副社長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社長不在時,代理社長工作。
第十四條 協會下設組織部、外聯部、編輯部、常務辦公室(秘書部)共四個部門。各部門職能具體為:
(一) 組織部
1、 負責會員的招新、入會審批以及協會工作人員檔案的管理。
2、 負責協會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3、 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豐富貧困同學的生活,陶冶學生的情操。
4、 協調其餘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動安排。
(二) 外聯部
1、 統一負責協會對外業務聯繫、洽談,為協會爭取贊助與合作,為廣大同學提供良好的工作機會。
2、 努力爭取校內各單位的合作,為特困生尋找一批崗位。
3、 加強協會與社會各屆的聯繫,樹立協會良好形象。
4、 為本校特困生爭取社會資助。
5、 實行長效管理,與學生家長建立長期的反饋機制。
6、 開展法律基礎講座,向同學普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基礎知識。
7、 確保與協會聯繫的校外單位的合法性。
8、 保障勤工儉學同學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三)編輯部
1、 負責協會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布工作,並能夠蒐集相關信息,並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材料。
2、 負責協會簡報的編輯和印刷。
3、 負責協會與其它協會的聯繫,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協會,進一步擴大協會在校內外的影響,為協會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4、 負責協會與校內外各新聞媒體的聯繫與合作,進一步提高協會形象和知名度。
(四)秘書部
1、 負責內部事務,協調協會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加強各部之間的交流,使協會成為一個有機整體。
2、 負責本協會所需物品的採購、活動經費支出的財務管理、日常值班的安排、協會會員檔案的管理。
3、 負責人才庫的建立、健全、應聘人員的管理。
4、 協助管理機構做好大型活動中各部具體分工,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及時向管理機構反映各部工作情況。
5、 定期進行工作總結的整理、歸檔。
6、 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和檔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協會成員旅遊系的同學為主,面向全院招收會員,歡迎自願參加,會員享有基本權利、承擔基本任務。
第十九條 申請成為會員的基本條件
1、 願意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2、 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3、 有自願加入協會的意願
第二十條 會員加入協會的程式
1、 提請申請,招新當場或者平時聯繫協會
2、 工作人員登記檔案
第二十一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1、 對協會工作享有參與權。
2、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4、 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面向會員的活動的權利。
7、 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並享受優惠的權利。
8、 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1、 自覺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2、 服從協會組織領導,維護協會權益和聲譽。
3、 積極參加協會發起的各項活動。
4、 其他相關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會員的獎懲制度
1、 對協會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幫助協會宣傳作用的給予獎勵。
2、 對不遵守協會規章制度、有意擾亂協會正常工作組織、損害協會名譽的給予懲罰。
3、 具體獎懲項目視具體情況有協會管理層決定,重要情況還要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四條 會員內部成員選舉(或者自願申請)成為協會會員監督委員會成員,負責監督協會管理層和進行會員信息交流聯繫。
第四章 協會活動內容
第二十五條 協會活動:
1、協會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到協會部登記協會本學期常規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由協會部核准並備案。
2、註冊協會需每學期向旅遊系辦公室上交一份本學期活動小結,小結內容包括組織者的姓名,參與者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活動反應,以及經費結算等情況。
4、定期組織放映有意義的影片和講座。
5、組織開展其他相關活動。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將創辦一個自己的網站,以便各項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協會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部門負責制:協會各項事務按各職能部門分工,管理機構制定決策,常務辦公室協調各部工作並解決突發事件。
第二十九條 檔案制度: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對協會的各項活動和人員信息要及時記錄、整理、存檔。
第三十條 財務制度: 學生協會活動經費原則上自行結理,協會部指定專人監督,主要由協會部部長和副部長領導,各社和副社長組織同學開展各項活動。對各筆經費的來源、管理、用途進行詳細的記錄,保存一年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開展的各種活動需要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事前要遞交詳細的計畫書並申報,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事後要進行總結、備案。
第六章 變更、終止
第三十二條 協會在運作過程中發生以下任一變更,應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一周內,向協會部提出申請,經協會部批准後方可進行重新登記:
(1)協會名稱發生變化;
(2)社長或負責人員發生變化;
(3)社員人數發生大於等於10人的變化;
(4)協會常規活動內容發生變化;
(5)協會章程發生變化;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協會成立後,望其能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積極開展活動,豐富我院廣大師生的課餘生活。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協會管理機構享有最終解釋權,並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