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s’Union),是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安徽省學生聯合會的團體會員,在安徽工業大學黨委直接領導和安徽工業大學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性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 外文名: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s’Union(AHUTSU)
  • 主管單位:安徽工業大學團委
章程,組織機構,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英文譯名為“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s’Union”,英文縮寫為“AHUTSU”)是在校黨委直接領導和校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性組織。本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為準則。
第二條 本會承認和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安徽省學生聯合會章程》,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安徽省學生聯合會。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本會以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為主要工作任務。
第四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帶領廣大同學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二)發揮學生會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搭建學生與學校黨政、職能部門面對面溝通的常態化機制。堅持以學生為本,依法依章程代表和維護同學的合法利益,參與學校的發展和建設;
(三)規範學生會工作人員選拔,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為同學成長成才服務;
(四)增進各民族同學間的交往與團結及中外同學間的友好往來;
(五)遵循“精工、博學、厚德、敏行”的校訓精神,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發展同其他院校學生和學生組織的友誼與合作,樹立本會在學校和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六)充分發揮在校內學生組織中的樞紐作用,把握“一心雙環”團學組織格局,構建“學校-院系-班級”三級聯動機制,加強各級學生會組織之間的聯繫和交流。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學生會是學生的民眾性組織,凡取得安徽工業大學學籍,承認本章程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樹立本會良好形象,維護本會聲譽;
(三)在執行權利時不得損害本會和其他會員的權益。
第三章 組織和職能
第八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九條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代表大會是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對全體會員負責,接受全體會員監督。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學生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得到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推遲召開。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院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於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的1%,分配要覆蓋各個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非校、院級學生會骨幹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於60%。各院系代表名額原則上依照各院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按比例分配。
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學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開展學生代表提案工作,對學校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
(五)選舉新一屆學生委員會和主席團。
第十條 學生委員會由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學代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學生委員會是“學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學生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解釋本章程,制定和修改除本章程以外的規則、條例,撤銷各級學生會組織制定的與本章程相牴觸的決定;
(三)在下屆“學代會”召開前,負責組建籌備委員會,開展大會的籌備工作;
第十一條 由校團委專職幹部擔任學生會秘書長,具體指導學生會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 校學生會是安徽工業大學各校級學生團體的召集機構並發揮協調作用。學生會主席團人數設定一般不超過5名,任期一年。在兩屆“學代會”之間,調整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由學生會組織民主推薦或公開競聘,提交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或一定範圍內的本屆學生代表會議表決通過,並報請學校黨委和省學聯同意。
學生會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
(二)定期主持召開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推進工作進展,分析解決工作難題,傳達落實工作措施;
(三)充分行使學生委員會賦予的職權,並定期向學生委員會述職,對學生委員會負責,接受學生委員會和代表的監督和評價;
(四)代表學生會參加中華全國學聯和安徽省學聯及學校召開的有關會議,加強與院級分會的互動和聯繫。
第十三條 學生會設以下職能機構:辦公室、學習部、組織部、文體部、科技部、權益部。
第十四條 學院學生會是校學生會的二級組織,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學院團委指導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參加全校性活動,服從校學生會的統一安排。
第十五條 校學生會對學院學生會和班級班委會負有指導職責,通過健全完善的聯席會議制度等方式,加強對學院學生會和班級班委會的聯繫、指導和幫助,進一步深化校院班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校學生會每年應至少1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形式,聽取全部院學生會組織工作報告及意見建議。
第十六條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選拔與退出條件及程式
(一)學生會組織各職能部門設立正職1名,副職不超過2名。學生會工作人員候選人要求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選拔,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確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拔結果進行公示;
(二)對於無法完成學業、違紀違法以及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學生會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和程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安徽工業大學學生委員會所有。

組織機構

名稱
工作職責
辦公室
負責校學生會與各院學生會的聯繫;負責校學生會工作檔案以及學生幹部檔案的建設與管理;負責校學生會的各種檔案的起草和收發;負責組織召開學生會的各項會議,做好會議記錄;負責校學生會的值班考勤,協助校團委辦公室對各院團學工作的考評;負責學生會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協調管理活動中心場地的借用及設備維護,同時負責為相關活動提供專業的燈光、音響技術等舞台效果。審核全校申請借用新、老大學生活動中心場地的活動。規範化管理校園活動的同時,也為全校師生提供一個專業的活動管理平台。為具備相關愛好的同學提供一個特長發揮和學習的平台,同時也能培養出一批具備活動管理、舞台機控、燈光音響等專業知識的人才。
學習部
圍繞學院的學風建設,開展各種學習、學術、科研、素質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學生對教學方面的意見、建設和要求,切實做好教學管理的信息反饋工作。
生活部
及時了解學生對學校後勤管理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切實做好信息的反饋工作;負責對勤工助學崗位工作監督及信息反饋工作;具體負責大學生一伙食管理委員會和大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管理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反饋解決相關權益問題;定期檢查食堂宿舍情況並上交調查報告。
文藝部
圍繞學院的校園文化建設,組織舉辦學校大型文藝晚會、“十佳歌手”比賽等大型活動;指導各系開展各種文藝活動;保持各院文藝部之間的聯繫;發現、培養文藝骨幹;負責全校文藝人才的選拔培養以及備案工作。
體育部
負責保持校院體育部之間的聯繫;協調搞好全民健身運動及體育達標工作;做好晨跑的日常管理及評比工作;協助組織好學校新生籃球賽、球類聯賽等;負責大型活動現場秩序維持的工作。
權益部
以協調學生與學校關係為主,適當的針對學校的政策,學生的利益給予宣傳及引導。負責保持與校後勤集團之間的聯繫,協助校保衛部門維護校園治安,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保證學生會的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促進優良校風建設。
第二課堂管理部
實施推進高校共青團“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藉助“到夢空間”系統對第二課堂活動進行模組劃分、活動審核、信息發布、過程管理和效果評價;對發起第二課堂活動的團學組織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和評價;對學生參與第二課堂活動進行記錄、評價和認證,還可以對學生參與第二課堂活動的數據進行收集挖掘和統計分析。大學生參加的第二課堂活動和部落,參與的黨團學工作履歷以及取得的各類成績等信息,將進入“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為大學生活的珍貴記錄、綜合素質的證明。
科技部
負責學生課外科研活動的組織的發起,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技活動,培養大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擔負起“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作品競賽、創業計畫競賽等大型賽事的組織、籌備工作。
心理部
圍繞為同學排憂解惑的原則開展工作:主要是為解答大一新生剛踏入大學後產生的種種疑惑,比如如何適應大學的學習生活,如何正確地處理學與玩的關係,幫助他們更快地適應大學生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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