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生兒落戶需在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辦理機構:市公安局辦理時間:正常工作日辦理地址:新生兒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辦條件:新生兒 設立依據,申辦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 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申辦材料新生兒在出生一個月內,由申報人提供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辦理程式申請→受理→核准→辦理辦理時限新生兒在出生一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