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生兒落戶指南

安康新生兒落戶需在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辦理機構:市公安局
  • 辦理時間:正常工作日
  • 辦理地址:新生兒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 申辦條件:新生兒
設立依據,申辦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

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

申辦材料

新生兒在出生一個月內,由申報人提供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

辦理程式

申請→受理→核准→辦理

辦理時限

新生兒在出生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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