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物價局
- 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等
簡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市價格改革的計畫及政策建議,起草地方性價格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價格改革方案。
(二)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巨觀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管理制度,參與價格相關的計畫、財政、金融等經濟關係的協調、調控工作,負責全市價格工作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
(四)組織全市物價監督檢查工作,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各種暴利行為,處理價格違法;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受理價格收費申訴複議案件。
(五)負責組織全市農產品、工業品、房地產、公用事業的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資料。
(六)負責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系統;建立健全全市價格信息網路,監測、預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形勢,並提出建議意見供決策參考。
(七)負責全市價格鑑證、認證管理工作。
(八)指導縣區物價工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編制4名,科級職數1正1副)
負責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和實施;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和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接待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黨組管理領導幹部的選拔、任免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及直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和指導全市物價部門幹部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辦理本局的行政複議和應訴等法律事務。
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按法定許可權組織實施屬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 研究制定作價辦法建議、成本審核和調定價方案。按法定許可權組織召開重要商品價格決策聽證會,協商或參與協商各類價格在執行中的爭議和糾紛。
(三)收費管理科(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貫徹國家收費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據管理許可權,研究提出相關的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制度;按法定許可權負責審定全市範圍內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標準。研究提出並上報省級以上管理的收費標準和公益服務價格的調整意見;按法定許可權組織召開涉及重要收費標準價格決策聽證會;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的發放、變更、註銷、年審等事宜;負責指導各縣區收費管理工作;協調或參與協調各類收費爭議和糾紛。
負責宣傳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開展全市價格監督檢查業務培訓;組織實施法定管轄權內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負責全市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明碼標價及價格和收費的公示工作;負責受理價格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各類價格舉報案件;負責全市價格誠信工作,指導全市民眾義務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
(五)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隊(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工農產品價格政策,按法定許可權審批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組織實施涉農專項調查,成本直報、成本預測,指導縣區農本調查工作,管理培訓基層農本調查戶;對主要農產品資料、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成本監審;負責物業收費標準的制定,負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房租金標準的制定和管理。
(六)價格監測科(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分析,為政府價格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負責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農產品價格的布點、採集、匯總、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動態工作;完成國家和省上下達的市場監測任務,並按時上報監測分析報告;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開展價格信息諮詢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區價格監測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監測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