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縣環境保護局

安岳縣環境保護局是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等問題的政府機構,是政府負責管理的國家機關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岳縣環境保護局
  • 類別:環保局
  • 地點:安岳縣
  • 國家:中國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

機構簡介

安岳縣環境保護局是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等問題的政府機構,是政府負責管理的國家機關單位。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環境保護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應急工作,協調解決各鄉鎮、部門、企業以及跨行政區、跨流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縣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落實全縣污染物減排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督促相關部門、企業污染物減排工作,牽頭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及稽查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縣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縣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全縣環境保護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按規定審查全縣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頒發的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放許可證的審批和發放,負責危險廢物經營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縣城、鄉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組織實施或受縣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查、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八)負責全縣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參與反生化、輻射恐怖攻擊工作。負責全縣核與輻射監測和監察工作。
(九)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工作。監督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類環境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負責環境統計工作。
(十)組織全縣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和計畫。指導全縣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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